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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是传染病不可怕,关键在于找准药方
2015-01-21 19:19:29   中国房产网   评论:0

  中国共产党上海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5年1月19日至20日举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会议。中央纪委常委、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侯凯代表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了题为《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报告回顾了2014年上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2015年工作作出部署。(中新网1月21日)

  在上海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上海市委书记一针见血地指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把绝对忠诚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要求。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不是地方病,是传染病,上海不是世外桃源,不可能置身事外。

  先说说腐败为什么是一种“传染病”。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物质财富的持续丰富,腐败便有了产生、发展的温床。腐败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寄生于人类社会的整个过程,如同人类自身肌体的病毒一样,腐败就是流行于人类社会的一种病毒,与人类社会的发展相伴而生,同步发展,如影相随。

  再讲讲腐败这种“传染病”的特点。一是群体传染。这是多数传染病的共同特征,但凡大家联系密切、交往深入,总有被传染上的可能。从近期病例来看,比如广东茂名市委书记罗荫国“染病”,就同时传染了周边不少人。二是代代传染。这是典型的“基因病变”,凡带有这种“基因”的,都难以摆脱病魔困扰,典型的如河南省连续四任交通厅长都倒下去了。三是家族传染。这很容易理解,很多病都是从家族内部传染开始的,家庭内部“官商合作”的案例早已屡见不鲜。

  最后谈谈怎样治疗腐败“传染病”。大家都知道,对付传染病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注射疫苗和开准药方,治疗腐败“传染病”也不例外。其实现有“疫苗”和“药方”还是有不少,比如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就是预防腐败发生的“疫苗”,而大力打击腐败分子、限制官员权力、加强监督机制都是开出的“药方”。不过对于“腐败”这种顽固的“传染病”,必须多项手段并行,加重“剂量”才能取得效果。

  作者:罗云苼

责任编辑:news  来自:中国房产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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