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徐州中级法院一名法官,因遭举报涉嫌强奸被暂停执行公务。举报者称,该法官在酒后将其强奸,地点则为该院另一法官的住处。徐州中院工作人员则表示,此案正由公安部门调查。(9月19日《南方都市报》)。
一名法官,在酒后将其前女友强奸,做为一名法律条文应该背得滚瓜烂熟的法官,难道不知道这是违法的行径吗,为什么明知道是违法还要故意而为之,这明显是对法律的践踏,不但在强奸前女友,而是在“强奸”法律。
这些年来,各大媒体上,我们的大大小小官员性丑闻不断:一个个影响恶劣,犯下伤害群众感情严重错误。人民公仆竟然道德沦丧、伤风败俗,让政府整体背黑锅,政府形象被败坏殆尽,如今,连执法的法官也加入到了这个队伍中,这个队伍真是越来越强大了。
或许是近年来官员养情妇、包二奶的新闻太多,看到“官员”和“强奸”这本风马牛不相及的词频繁联系在一起时,我们也不再感觉特别扎眼了。但如今这位官员是一位法官,就多少让人感觉有点不一样了。
根据刑法规定,强奸罪一般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学界普遍认为判5年是从重处罚的基本线,从这个角度出发,从重处罚是指判处5年以上刑罚。这位官员应该知道事情的严重性。
任何人都大不过法,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上,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法官犯法更需要严惩不贷,法官犯法是对法律的践踏,一定要严惩,以儆效尤。
作者:吴小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