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江苏沭阳县法院执行局法官在将一名“老赖”送拘留所途中,接到电话干预后无奈放人。当事王姓法官次日对债权人解释,“这个人当时已经快被我送到拘留所了,我接到了电话。”同时他表示,说了电话是谁打的就难做人。(9月13日新浪网)
老赖李某被带到县法院执行局,原告汪先生希望法院对其执行司法拘留措施。第二天,汪先生致电王法官询问拘留执行情况,对方告诉他,李某在送往拘留所的过程中“遇到了障碍,个人不能左右”,不得不放人。汪先生提供的电话录音显示,王法官称“这个人当时已经快被我送到拘留所了,我接到了电话”。笔者认为,是谁在赤裸裸地干预执法,让法官“不得不放人”,这实在是应该给公众一个清楚明白。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高度重视法治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法治中国。法治中国的提出,表明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了更加完整系统的规划,因此每一个领导干部、每一个法律工作者,应该感受到党中央推进法制建设的坚决态度,自觉地和党中央保持一致,尊重法律,依法办事。
然而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却又一些领导干部不敬畏法律,明目张胆地干预法官依法办事,这种行为必须得到惩治,对这样的人党委必须给予严惩。前不久,就有法官抱怨领导干部打电话给院长,院长再打电话给法官本人,以达到干预执法的目的,这无疑是非常让人痛心的事,法院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有着崇高的威信,假如我们的领导干部去干预法官执法,影响他们秉公办案,长此以往,法院法官的威信就会受到影响,这对法制中国的建设,无疑是一个灾难。
因此,各级党委应该严惩那些干预执法的领导干部,要把那些在电话后面想遥控指挥法官办案的人揪出来,曝他们的光,杜绝法官“不得不放人”的情况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