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媒体报道“河南漯河法官感慨:领导乱打招呼法官难做”,7日,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称,此为法官“酒后发表不实言论”。(12月8日《京华时报》)
河南漯河市中院民一庭副庭长谌宏民,原本负责一起并不复杂的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案,但判决结果却招致原告与被告双方强烈不满。谌宏民认为该起案件是其判得最失败的案件,为此向记者大倒苦水,感慨领导乱打招呼,法官难做。
估计谌宏民做梦都没有想到,因“酒后发表不实言论”,自己受到了记大过处分,并被提请当地人大方面免去副庭长职务,调离审判岗位。
谌宏民感慨领导干预办案后受到严厉处分,再度引发热议,更引发公众探究事件背后的真相。
谌宏民自认审理“失败”的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背后存在二种可能。一种可能是,有关领导确实通过层层打招呼,让作为主审法官的谌宏民关照案件当事人,谌宏民受到了上面的压力,违心做出了错误的判决。另一种可能是,上面并没有任何领导干预办案,而是谌宏民收受了当事人的好处,谌宏民利令智昏,做出枉法裁决。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谌宏民在向媒体道出有领导干预办案的实情后,引有关领导震怒,让有关方面给予谌宏民处分并调离审判岗位,使其为泄露幕后实情付出代价,并通过这种威压手段让谌宏民从此闭嘴。若事件真相如此,谌宏民因领导干预而办错案,还因“出言不慎”受到有关领导打击报复,则属“冤上加冤”。有关领导的手段如此卑鄙恶劣,令人切齿。
如果是第二种情况,谌宏民办案中并没有任何领导插手干预,而谌宏民却在“酒后发表不实言论”,目的显然是想把自己办错案的责任推向有关领导,为推卸责任而诬蔑领导,那么谌宏民背离了法官的行为准则,受到处分和被调离审判岗位,当属应该。
透过河南这起法官感慨领导干预办案被处分事件,可以看到司法责任追究制度正在显现效果。构建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司法公正,是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的司法改革的突出亮点。《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在此情形下,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不当行为,检察官和法官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都会受到责任追究。谌宏民判了一起连自己都认为是“最失败”的案子,定然害怕受到责任追究,想撇清责任,故而有意或无意发出“领导乱打召呼,法官难做”的感慨。
河南漯河法官感慨领导干预办案被处分事件的真相如何,有待于进一步的调查和信息披露。而司法责任追究制度开始显现效果,却是公众愿意看到的好现象。
作者:向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