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以来,河南光山县村民张志良多次向政府表示,希望兑现1946年新四军驻扎该县时向其祖父借贷的3万元。1946年刘邓大军挺进大别山时,因物资贫乏曾向富足家庭借贷。1950年,各地开始兑换借据,时被划为地主阶级的张志良祖父将借据藏于墙缝,直至1989年被发现。(11月4日网易新闻)
此新闻一出马上引发网友热议,这张借条,背后的含义厚重、深沉、复杂。
一是购买力差异让网友心潮澎湃。以前的1毛钱在通货膨胀和物价上调后,几乎约等于现在10元的购买力了,有网友这样计算了一下:“1946年3万银元,当时1块银元的购买力相当于现在的1000元,当初两块银元够一般家庭生活一月,并且当时银元是硬通货,换成现在约等于3千万左右,3万银元加上68年的利息,按银行利息,至少是22、3万。那么连本带利至今应该是25万银元。25万银元换成人民币,2亿5千万!”。2.5个亿,我真的只听过没见过,本人不懂经融,但是想来就算没有2.5个亿,也是一笔相当庞大的数字。
二是是否还钱让政府内心纠结。还与不还,是个复杂的问题,如果不还,网友一定会用国外银行良好的借记信用做对比,抨击中国政府的公信力。如果还,金额巨大暂且不表,或许当时新四军不止借了张志良祖父一个人的钱,如果这笔巨款真的还了,“春风吹又生”出其他借款怎么办,政府不是不想还,怕的就是还不起,“还他不还我”,引发“债主”们的过激反映。
三是历史背景和时代主题相呼应。1946年的中原,是国共两党争夺的天元,也是刘邓大军挺进大别山的前一年,新四军在这一带的活动很重要,生存却异常艰难,3万银元堪称雪中送炭。当时张家能拿出这一大笔钱,与其说是家境富裕,更不如说是深明大义。新四军白纸黑字立借据,再次印证了党领导的人民军队重信守诺,不拿群众一针一线。而现在,全国践行群众路线的时代背景下,即使真如律师所说,民法通则中规定借条诉讼时效最长为20年。从法律角度看,从1946年到2014年已经超过20年,也应参照民法通则137条,按照特殊情况处理,应延长其诉讼时效期间。如此,才不会抹灭群众对解放战争做出的贡献,也不会在如今要重塑政府公信力和建立政府为民服务的形象的同时,将群众的信任扼杀在摇篮中。
3万元借条,引发网友们对事态发展的广泛关注,如何处理,才能激发社会合力?才能带头坚守诚信?政府如何应对很重要。
作者:吴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