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资阳市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莅临简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讲活动。(来源:资阳日报)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
此次,宣讲团分别以“牢记职责使命,守望幸福人生”和“贪,塌”为主题,从正反两方面通过大量的案例剖析,深入解读职务犯罪形成的原因和产生的严重后果,为党员干部敲响了“廉政警钟”。
随着反腐败斗争作为一项非常艰巨而长期的工作任务,中央提出的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不仅要与时俱进,更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预防职务犯罪宣讲作为对广大党员干部惩防体系建设的教育手段之一,不仅从思想上为党员干部打了“预防针”,警示党员干部要提高认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还让广大党员干部从大量的案例剖析职务犯罪形成的原因和产生的严重后果,进一步增强预防职务犯罪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在笔者看来,最有机会涉足“职务犯罪”的都是手中掌握一定权力的人群,是他们在利用职务之便实施或者在履行职责中造成的犯罪。俗话说:“物先自腐而后虫生,人必自毁而后毁之。”权力的诱惑是无时不有无处不在,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学法、更要在工作和生活中守法,树立依法办事、依法用权的法治观念,在行使权力时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心怀敬畏、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筑牢自身不想贪、不敢贪、不能贪的防线,努力做经得起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做清正廉洁的人民公仆。
作者:李晓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