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陕西某地检察院数名检察官来泗县办案,吃完晚饭回住宿酒店,其中一名喝了酒的检察官和前台女服务员王某发生争执。王某称自己被打脸,检察官却说“是闹着玩”。(1月6日人民网)
前有公务员打医护人员,后有公务员打酒店服务员,一直以来公务人员打人事件并不少见,每次打人事件被曝光之后都会引起“民愤”。人与人之间发生冲突是很正常的事情,如果是普通人打人可能各界“目光”并不会聚集到打人者身上,然而每曝光一起公务人员打人事件都会引起“强烈反应”,这其中的“症结”就在于公务人员的特殊身份。
公务人员的职责是为人民群众服务,公仆意识是公务人员应该而且必须具备的基本素养,作为公务人员应该认清自己的角色,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利,同时履行好公务人员率先垂范的职责。不管打人的检察官是出于什么原因打了酒店女服务员,他打人的行为受到谴责是必然的结果。俗话说:“君子动口不动手”,作为检察官的当事人在与女服务员发生争执的过程中,举起他的手打了女服务员,且不说他的公务员身份,作为普通人的他也失去了“君子”风范,更何况他不是普通人,而是一名公务人员!官本位思想作祟,公仆意识的缺失让他抬起了“罪恶”之手。
打人之后该检察官并没有以他该有的态度来处理这件事,企图用一句“闹着玩”来掩盖他官本位泛滥的“丑陋面目”。我们不禁要问:你以为你是三岁小孩,做了错事用一句“闹着玩”就能了事?一句“闹着玩”,不仅“玩完”了自己该有的“君子风度”,更“玩完”了自己该有的“公仆意识”,甚至“玩完”了人民群众的爱戴——这样“闹着玩”恐怕“玩大了”吧?!
(邱小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