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前的一起罪案,安徽省高级法院原定昨日开庭再审。但是开庭前一天法院通知,再审延期。(10月23日《北京青年报》)
在淮北市,该市相山区检察院退休的四级高级检察官孟宪君,以及当年被判挪用资金有罪的该市市容局环卫处工人高尚,两人都寄望于这次再审能将当年的有罪判决改判无罪。孟宪君更是于去年11月直接向最高检察院举报,称高尚的有罪判决是错案,他作为案件检方承办人,办案受到了干预,个别领导指示“无罪也要起诉”,提起诉讼和抗诉是出于被迫。
作为办案的检察官,孟宪君认为高尚案彻头彻尾受到了人为干预。这起案件的法律文书中,在高尚被拘留的六天前,市公安局却已经制作好了“提起批准逮捕书”。二审判决有两处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地方:一是二审法院认定高尚案数额大,高尚不认罪、不退赃,没有悔罪表现,不具备缓刑条件,法院判高尚有罪却适用缓刑,显得自相矛盾;二是检察院指控的犯罪数额是86万元,二审改判却认定是360万元,超过了检察院的指控范围,超出了法院的诉讼范围,判决的漏洞大。出现这样的情况,明眼人都知道,必定有人在背后干预办案。
检察官孟宪君办错案,必然感到良心不安,也许他更大的悲愤在于明知有人干预却无书面证据。孟宪君起初审查案件后,认为高尚不构成犯罪,提出“存疑不诉”的意见,得到院检委会一致同意。就因为院领导称某位市领导说“无罪也起诉”,案件就起诉了。一审判决无罪后,孟宪君认为判得对。后来院领导又下了指令,孟才不得不抗诉。要孟宪君去诉讼和抗诉,以及孟宪君知道市领导“无罪也起诉”的情况,都来自于检察院领导的口头交待,却没有文字记录。孟宪君办了错案觉得很窝囊,良心亦受到折磨,但办案受到粗暴蛮横的干预更让他悲愤不已,于是做出了向最高检举报的举动。
高尚案若如孟宪君所讲,则是典型的行政干预司法的案例。对孟宪君和高尚来讲,他俩算是赶上了一个幸运的时代。一是十八大以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纷纷下发通知,要求各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使得孟宪君能够鼓起勇气,大胆向最高检举报,让高尚案得到了应有的重视,得到了再审的机会。二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了建设法治中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定,去行政化成为司法改革的核心任务之一,全国一些地方已展开了司法改革试点,行政干预司法的现象将越来越少,在高尚案的再审中,可能不会再出现有领导干预的问题,孟宪君和高尚应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公平。
检察官被迫办错案的事情明天可能将不可能再发生,孟宪君对此应感到欣慰和释怀。
作者:向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