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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车练倒库,是抹不开的“人情”
2014-12-03 14:56:03   中国房产网   评论:0

  11月29日,网友微博爆料称,发现是一位大妈使用一辆车牌号为“ 陕DD173”的制式警车,停在一个划着白线的场地上练倒库。这一事很快引发网友热议和媒体关注,众网友纷纷表示愤怒,“花纳税人的油钱练车”。 事后,曝光警车所属单位陕西省礼泉县司法局,已通报“大妈开警车练倒库”事件的调查结果,决定给予借车者司法所所长赵战峰停职等处分。(搜狐新闻12月02日)

  什么是公务用车?即是履行公务的时候用的车,说白了是干“为人民服务”事的时候用的车,不是配给领导干部的私车,更不能挪为“私用”,更何况是借给没有“驾驶证”的“大妈”使用,其中违反多少规定,还真得细细数数才能算清楚。

  现在公车改革正在推进,作风建设也如火如荼的进行,他们怎么还能顶风作案,挪用公车怎么就能做的心安理得。

  先谈谈这“大妈”,必定和所长张某是亲戚或朋友,要不然不会冒那么大的险,随意借车。既然大妈是赵某的“熟人”,怎么就专坑“熟人”呢?明知道现在作风整顿如此严厉,“官不聊生”,现在互联网的发展使得各种信息都有高透明度,各路官员都活在群众的眼皮底下,只要作风不正,分分钟“有图有真相”被传至网上。大妈怎么还忍心将自己的“熟人”官员推至风口浪尖呢?若是换做他人利用某种关系私用公车,大妈肯定义愤填膺,感叹这种腐败之事云云,怎么放在自己身上,就想不通了呢?

  再谈所长赵某,如果说他不清楚这等事情的严重性,这是不可能的,可是为什么明知故犯呢?要么是赵某觉得自己的权利够大,公车就是能够为己私用,要么就是抹不开大妈的“情面”,既然大妈已经开口,自己作为“官员”也得展现一下自己的权利。说到底还是被“人情”给害了。

  大妈利用“人情”向赵某借公车,赵某因为抹不开“情面”,将公车借予大妈,最终把自己害了。所以警惕身边的“熟人”,既然大家都是“熟人”那就不要坑“熟人”,也警惕官员,不要因为熟人情意把自己害了。

  作者:胡臣臣

责任编辑:news  来自:中国房产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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