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月酒、婚宴、升学宴、搬家酒、开业庆……在24日中纪委的“每周通报”中,一些借“风俗”之名,行违纪违规之实的干部付出了代价,轻微的受到警告处分,严重的丢掉“乌纱帽”。礼与贿、情与法界限在哪里?人情往来缘何成为权力腐败的“隐身衣”?(新华网8月25日)
重庆市城口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于少东操办儿子婚礼借机敛财,被调查。在婚礼现场,主办方准备了空红包,送礼者领取空红包装入礼金,在红包上写上名字,交给接待人员。事后查明,于少东为其子于某某操办的婚礼设午宴101桌,收受礼金200多万元。其中,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90多万元,不少人因为找不到空座位送礼后匆匆离开。
于少东在接受调查时说:“党政干部和企业老板主要是看我的面子来的,如果我不是城口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他们肯定不会来。”
“人情往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领导干部与普通人一样,也需要正常的人情交往。但人情往来应该有根红线,那就是不能有权钱的利益掺杂其中。如果触及了这条红线,那就逾越了正常的“人情往来”。因为领导干部手握权力,一些人会出于种种目的,主动与领导干部拉关系,套近乎,送人情。看似正常的交往中掺进复杂的成份,如果不时刻警惕,就会做出违背党的原则的事情。
“人情”是检验干部思想品行的试金石。过得“人情关”,才能当一名好干部。周恩来总理对亲属有10条严格“家规”,“不近人情”中自有真情大爱。从焦裕禄到孔繁森,从郑培民到杨善洲,无数党员干部在“人情关”上敢于坚持原则,引领清风正气,彰显博大情怀。相比之下,如王素毅这样的干部,从“人情关”失守开始,就会在庸俗交往的漩涡中无法自拔,一步步丧失底线,最终陷入违法乱纪的深渊。
领导干部要避免落入“人情”的腐败,需要做到三点。一是交往有“度”。不能把很多时间和精力都用在应付人情交往上,更不能什么人都交,什么“来”都“往”,什么情都领,什么忙都帮。二是交往有“则”。不管与什么人交往,都要不忘记党的原则,不违背党的原则。三是交往有“德”。领导干部要尽量与广大人民群众多交往,了解人民群众的疾苦和心声,为群众办好事。另一方面,决不利用自己的权力和地位,在交往中为自己谋取私利。
为政之道清似茶,君子之交淡如水。领导干部要为自己的人情往来划好红线,吸取王素毅从人情往来到腐败深渊的教训,引以为戒做好对照检查,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过好权力关、金钱关、人情关,绷紧廉政这根弦,筑牢道德防线,防止坠入“人情”腐败的深渊。
作者:吴若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