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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令状”给党委党风廉政建设戴上“紧箍咒”
2014-12-03 14:56:04   中国房产网   评论:0

  12月1日,记者从利州区纪委获悉,今年全区29个单位因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单位党组织书记和纪委书记相继被同时约谈并签订了“军令状”,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成效不明显,将被严肃追责处理。(12月3日《四川农村日报》)

  为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此前区纪委安排副书记带队,对全区17个乡镇(街道)和区水务、交通、卫生等12个重点部门进行了重点督查。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督促29个单位限期整改,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和《履约承诺书》。同时,在督查中共发现并纠正问题26个,对3名乡镇党委书记、5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了诫勉谈话。

  党员干部是党的事业承担者和实现者,党的一系列理论、各项方针政策都需要党员干部去实践和执行,因此党员干部的素质与我们党的执政能力水平紧紧联系在一起。党风廉政建设可以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性,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由下至上地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在这样的情况下,一级党委千方百计加强督导,促进各级党委、纪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的建设,无疑是很有必要的。

  由此看来,利州区为了落实党委的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分别与党组织书记和纪委书记约谈并签订了“军令状”,这无疑是给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戴上了“紧箍咒”,让他们高度重视本单位的反腐倡廉建设,睁大眼睛打起十二分的精神,盯好本单位的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加强对他们的监督,切实地祛除他们的“四风”问题,这对我们党反腐倡廉的建设,这对党风政风的好转,让群众满意无疑是很有必要的。

  当前,党中央正在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反腐倡廉,老百姓对此是拍手称快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地方党委给各单位的党组织书记和纪委书记签订“军令状”,给他们戴上党风廉政建设戴上“紧箍咒”,这对一地的党风廉政建设无疑是很有作用的,值得肯定。

  作者:江文

责任编辑:news  来自:中国房产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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