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领奖台上,一般都是获得了好成绩,而昨日下午,在渭南市召开的2014年综合观摩暨第三季度工作讲评会上,有6个县市区因为“较差”也上台领奖,他们领到的是一个“黄牌(较差)”。据了解,渭南市考核办从2012年开始,每季度会对全市的重点项目进行考核评比,并对项目考核成绩前三名颁发红牌,成绩较差的最后一名颁发黄牌。(10月27日新华网)
奖励先进是一直以来惯常的做法,颁黄牌让后进上台领奖,还比较少见。渭南市考核办从2012年开始,每季度会对全市的重点项目进行考核评比,并对项目考核成绩前三名颁发红牌,成绩较差的最后一名颁发黄牌。几家欢喜几家愁,得到倒数第一名肯定是难过又难堪,其他的县市区都得到了表扬,而自己却得到了批评,不仅脸上无光,在其他县市区面前更是觉得丢脸。笔者认为,这个办法真不错,但“最后一名”奖,不能一颁了事。
“黄牌”的颁发,可以增强领导干部的荣誉感和使命感,让那种干好干坏都无所谓的消极态度无所遁形。可以更好地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就会有克服各种困难、应对各种挑战的锐气和动力,在这种力量的感召下,对照共产党员的标准,对照党的事业的需要,我们的党员会看到自己的差距和不足,激发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内在动力,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自觉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
从管理学来说,正负激励机制,都是很正常的手段。尤其是负性激励,一来有伤尊严的面子,二来折损了权力羽毛,在政绩考核中,属于权力问责的惯用方式。看起来,渭南颁发“最后一名奖”的举措,确实初衷可鉴,动真碰硬,无惧晒丑,比之于泛泛的排名更有魄力、更显倒逼之力。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对地方进行政绩考核时不仅要横向对比,更要纵向比较,看一些成绩落后的地方是否有显著的进步。如果当地的领导干部努力了,进步也明显,就没有必要再发黄牌,否则容易打击到这些干部的积极性。因此对于黄牌的发放,也不能一刀切,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对那些懒政无作为的重点发放。
笔者认为,发黄牌奖只是一种激励后进的手段,要促进他们真正的发生转变,只是发发黄牌奖好像还不够。首先这种方法应该形成长效机制,形成制度,才能促使干部长期坚持,不断努力,搞好自己的工作。其次,必要的跟进监督、指导还是不可少的。针对后进者的不足之处,予以有效督促指导,予以一定的帮助,才能切实促使其改变进步。(曾阿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