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前海腐败第一案”开庭审理,一名“80后”工程师在市政工程中受贿20万元,改写了前海管理局成立以来违纪违法查处的“零记录”,也为“腐败年轻化”再次敲响警钟。
事实上,“腐败年轻化”风险并非深圳前海独有。公开报道显示,广东省纪委所查处的大案要案中,不乏“70后”“80后”的高学历官员,涉案者级别也呈上升趋势;在浙江,去年查办35岁以下干部贪污贿赂案件达291人,同比上升167%;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2008年至2012年间查获“年轻干部”为主体的职务犯罪案件10件10人,几乎均为任现职不久或提拔不满5年。(11月27日《新华每日电讯》)
为什么刚刚成为部门领导就“急不可耐”的要贪腐?不少学者对此分析指出,“80后”正逐步走上社会主流舞台,他们高智商、更世俗,更善于利用体制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加上身处急速转型的中国,利益诱惑无处不在,“80后”们容易因一时私欲贪念而成为“贪腐新兵”。
年轻干部们一旦贪腐,其潜伏期与危害性将更长更大,对社会的影响将更恶劣,加上较强的攀比心与虚荣心,对家庭、对他人、对社会主流价值观的认同都将产生较坏的影响。因此,培养选拔年轻干部时,要重视年轻干部的品行道德锤炼,特别要对其廉洁自律的考核,不能只重能力轻品性,甚至“带病提拔”,严格把握年轻干部提拔的廉洁自律关,不能让“急不可耐”的贪腐重复上演。
“青丝要知廉洁早,莫待进牢愁白头。”面对“腐败年轻化”,纪检监察部门要重视对年轻干部的廉政教育,创新培养教育模式,要有意识培养年轻干部勇于担当、洁身自好的品性,让年轻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金钱观、利益观。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建立惩戒腐败的制度机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让年轻干部在不敢腐的同时,学会清白做人、干净做事,进而逐渐过渡到不想腐的境界。(似曾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