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皖北阜阳市,泉河风景带是市民喜爱的休闲健身公园,一家高档足浴会所却藏身其中。当地市民对此极为不满,多次举报,但未见监管部门整治,足浴会所至今仍在营业。更蹊跷的是,足浴会所场地,前身竟然是政府管理部门的办公用房和市民活动中心。(新浪网11月26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公安部等多部门《关于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暂行规定》已经出台一个月了,规定是个好规定,但执行的效果究竟如何,还需要用时间来检验,不过皖北阜阳市的鲜活例子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存在。
当地政府花费了不少精力、投入巨资打造的泉河景观带,成为了阜阳市民休闲健身旅游的好去处,这的确是办了一件好事,但在这景观带中藏身着一个大煞风景的足浴会所,就让这景观变了味道。据了解该会所为租用阜阳市园林管理局的管理用房和市民活动中心,用于政府部门办公和市民活动的场所成了政府部门给钱就租的“变现工具”,园林管理局的如意算盘真可谓打得好。
如今,市民的投诉石沉大海,记者向阜阳市园林管理局了解具体情况也没有回应,最为关键的是,地方政府的行为是罔顾中央禁令的表现。如今会所仍在继续经营,园林管理局也继续收租,仿佛一切照旧。
笔者认为,如果说是一般的私人会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消费再高、如何隐蔽,这都是企业自主的经营行为,无需干涉。但用公共资源设立私人会所,一方面是侵占了群众的利益,另一方面是其定位严重与公共场所的功能定位不符。
目前,各地对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的私人会所进行整治也持续有一段时间了,可以说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在实际中也存在一些无视禁令现象的存在。对待这些行为还需上级部门加大监管力度,特别要重视群众反应的问题,这些都是很有价值的线索,值得深入追查。
作者:有此一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