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查处“为官不为”案件30起、问责97人;前9个月,福州市共有227人受到效能问责处理;而河南全省共有1398人因此被查处……今年以来,全国多地向“为官不为”干部“亮剑”。(现代快报,11月24日)
在“反腐风暴”席卷下,贪官成为了纪检部门盯住的对象,然而,一批“廉而不勤”官员也受处分引发关注。公务员的考评有这么几项内容,简单概括为德、能、勤、绩、廉,当前反腐整治的就是官员的不“廉”。
当然,并不代表着当“太平官”就可以高枕无忧,一部分官员“慢作为”“庸作为”“懒作为”,认为自己只要不触犯大的原则问题,不贪不腐,就可以平平安安、相安无事。正是如此,一些官员推诿拖延、效率低下,经常是老百姓多次前去才能办成事,部分工作人员上班制度也松松垮垮。一些干部把关不严、监管不力,消极怠工、纪律松弛等等。以上公职人员的“庸懒慢”痼疾当下亟需治愈。
部分党员干部在和平稳定年代甘当“太平官”,这既有少数官员能力缺失和责任缺失等,也折射了干部制度的缺失。对“不为”官员加大监督查处的同时,还应改革干部管理和官员任职制度,激励更多“有为”官员“上位”。
随着反腐纠风态势日益趋紧,“为官不易”确实成为一种现实。但“为官不易”就能成为“为官不为”的理由吗?为官不为,一样受到群众的鄙视和愤恨,这影响的是机关办事效率和机关办公作风,还有机关人员的办公形象,所暴露的问题不容小觑。
因此,要想消除“太平官”,首先要明确行政权责体系。其次,在权责清晰的基础上,加大对“不为”的监督和惩处。与此同时,还要有干部管理考核体制和官员任职制度。
(作者:小米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