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干部作风存在的问题仍具有普遍性,一些“小问题”始终存在。公车私用也是屡禁不止,黄陂区城市管理局一大队二中队队长谈征峰用公车接送孩子上幼儿园,被党内严重警告并撤职处分。他被现场查获时,竟称“不知道这是公车私用”。(2014年11月6日荆楚网)
用公车接送孩子上幼儿园竟“不知道这是公车私用”,还有比这更能装的吗?如果说那被接送的幼儿不知道这属于公车私用,一点都不会让人奇怪。可身为人父且位列城市管理局中队长之职,却说出如此雷人的话,不知是自己智商有问题,还是有意把广大民众当傻子?车子的权属为公还是为私?城管中队长的工作职责中有无接送孩子上学之规定?这么简单的判断题居然在他那儿成了难题,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想必武汉市对查找出的“十个突出问题”整改也进行不少时间了,成效已然明显,这从各区三公经费下降幅度中不难得出结论。但问题也还不少,像迟到早退、工作期间上网聊天、玩游戏,消极懈怠、敷衍塞责等不作为现象仍然存在。之所以这些现象还不少,一方面说明一些人对中央的“八项规定”认识不够,学习还没入脑入心;另一方面就是个别人还沉浸在过去的惯性思维中,怀有明显的侥幸心理。
所以,不但要继续宣传贯彻中央重在转变作风的“八项规定”要求,更要对那些视规定如儿戏的违规者给予惩处。特别是对揣着明白装糊涂同,有点权力就无节制乱用、滥用的党员干部,更要严惩不怠。在笔者看来,像用公车接送孩子上幼儿园竟“不知道这是公车私用”,这样分不清公私的干部被免一点也不冤。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已一年有余,其间各地查处的党员干部违规越界者数量惊人,可以说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程度。为此,各级党委、政府,还必须对“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有更加清醒的认识,加大对违反“八项规定”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将其贯彻始终。否则的话,一但出现反弹,再行治理就将更加困难。
作者: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