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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豪车事件有铁证,开烂车之说太虚伪
2014-10-28 17:07:12   中国房产网   评论:0

  据10月22日《华商报》报道:10月21日,一组名为“曝山西高速交警拉风路虎车队”的照片在网络热传。图片中,清一色的白色路虎汽车一字排开,均装有警灯,都以“晋O”开头,重复数字的特殊车牌甚是抢眼。可辨认的车牌中,就有“晋O88888”、“晋O11111”、“晋O22222”三个。(10月27日 中国青年报)

  2013年1月20日,中新网发自太原的一篇题为《山西交警雪中带路力保高速畅通》的报道中,可以发现数辆被爆料的路虎车。报道中的图片里,车牌为晋O88888、的路虎车闪烁着警灯,在雪地中开路。该图的图片说明为:“青银高速薛公岭路段,高速公安交警警用车辆带道压速护送车辆通行”,图片注明为“警方供图”。如此铁证如山,山西交警叔叔还要说你们开的是烂车吗?

  据2011年发布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党政机关原则上不配备越野车。确因地理环境和工作性质特殊的,可以适当配备国产越野车。虽然咱们的交警叔叔配备越野车无可厚非,因为这是他们的工作性质决定的。但国产路虎于2014年10月才刚刚下线,那么可以肯定,上述2013年报道中的路虎车并非国产。

  政府在到处呼吁支持国产,拉动内需,而山西政府采购的却是外国产豪车,这不仅是违反了规定那么简单,更是对政府部门一种赤裸裸的打脸行为。更可气的是,违反规定之后没有一点担当,这样的官员就算是做错事也会坚持到底,只会将国家财产败光。

  现如今的政府部门中,存在着一种不顾事实依据,直接推卸责任的歪风邪气,正是因为这股歪风邪气的存在,人民群众办事越来越难,存在着门难进,脸难看这样的现象,这样的政府部门如何能够称之为服务型政府。违反了规章制度也能直接推卸责任,这样的政府如何能够成为清廉型政府。

  笔者认为,政府部门要成为人民群众心目中的人民政权,首先应该加强政府官员的素质提升教育,提升他们的素质和责任感;其次应该制定相关的服务制度,让人民群众面对各种繁琐的办事程序能够找到一种咨询的途径。(唐爱黄)

责任编辑:news  来自:中国房产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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