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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违法必究”是践行“依法治国”的基础
2014-10-21 18:49:15   中国房产网   评论:0

  今天下午,中央党校中共党史教研部主任谢春涛表示,有人提出依法治市、依法治县、甚至依法治村,认为这些“治”的背后,是用法律去治老百姓,事实上,法治更重要的是用法律管住官员,严格依法行政。(人民网)

  法制不健全,那么依法治国就只能是无根之木、无源之水,不过是一句空谈;而倘若法治不到位,则再健全的法律制度也不过是“看上去很美”的镜中花、水中月。

  法治的根本意义就在于强调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上至王公贵族,下至贩夫走卒都必须置于法律的框架之内,概莫能外。但现在,我国社会却有两类人或者堂而皇之,或者暗度陈仓的将自己游离于法律之外:一类是身居高位,手掌重权的“官”,以自身的权势凌驾法律之上;一类是一些看起来“弱势”的升斗小“民”,以“挟众”的手法将自己作为“特例”,从而能逾过法制的藩篱。

  当法律对那些为官而践踏法律者制裁时,百姓不会有任何的怜悯或者慈悲之心,这是因为在社会主流意识中,对那些凌驾于法律之上的行为都极为唾弃,民众对其的态度十分一致。所以导致其行为只能在“暗处”进行,也不可能对民众的意识、行为造成较大影响,其危害性相对较小。

  但是,当法律对一些所谓的“弱势群体”进行惩处时,却很容易引来指责和谩骂,民众对其的态度也是泾渭分明,莫衷一是。公车上不让座的年轻人被老年人打了,老年人最多是被要求赔礼道歉,而不会,也不敢有相应的惩罚加诸其身;“碰瓷”、“讹诈”的老年人即使证据确凿也不会有任何惩罚;“中国式过马路”造成行人和车辆处罚的“双重标准”……不需再一一枚举,如此种种要么是利用自身的“弱”唤起民众的同情,要么是用“众”去破坏法律的准则,长此以往,此种风气更会在全社会蔓延开来,让民众认为只要自己是“弱势”的,“多数”的,就可以打悲情牌、大众牌,“法不责众”的观念不仅会造成社会核心价值观的扭曲更会严重冲击法律的基础,其危害更甚。

  对于我国这样一个讲究“人情”的国家而言,“法治”更应当是在全社会形成“违法必究”共识的基础上,真正能贯彻执行这一理念。只有社会每一个民众都能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触犯法律时坦然接受处罚,不徇私、不枉法,才能在全社会真正达成依法治国。归根结底,每一个“官”最开始都是“民”,官场生态更是源自社会风气,源头净则支流清,根基实则枝干直,只有社会民众严格遵法、守法,方能要求执法公平、公正。(文/甘先森)

责任编辑:news  来自:中国房产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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