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0日,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黄树贤首次以“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的身份亮相并接受媒体采访。据悉,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成员由中央纪委、最高法、最高检、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八单位负责人士组成。下一步,将通过建立动态的外逃人员数据库、加强国际反腐败执法合作等方式压缩外逃官员的生存空间。(来源: 10月13日 人民网)
官员外逃是一种极不正常的社会现象,随着世界开放程度的加强,政府打击贪污腐败执行力度不断加强,导致许多贪污、腐败官员外逃,往往卷走社会巨资,某种意义上直接影响了国民经济的正常有序发展。
随着反腐败力度不断加大,一些身份级别高、涉案金额大的腐败官员,提早安排妻儿移居国外,将贪腐得来的大量资金转移出境外,最后自己也是“三十六计,走为上策”。官员的外逃,不仅让巨额资金外流,造成国家资产的大量流失,还严重损坏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可是,官员外逃容易想要抓回就困难重重,如何将外逃贪官和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就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的难题。
9月26日,最高检又召开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决定开展为期半年的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集中追捕潜逃境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全国公安机关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的"猎狐2014"专项行动,已从40多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128名。据报道,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由中纪委、最高法、最高检、外交部、公安部、国安部、司法部、人民银行等八个单位的负责人士组成。
笔者认为,境外追逃敲响领导干部警钟,成立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是继中央整治“裸官”之后又一反腐举措。加大力度开展海外追逃行动,不仅是加强了八部门间的高效协作关系,形成控制官员外逃的合力,提高追逃追赃工作效率,还让那些心存侥幸、潜逃的贪腐犯罪嫌疑人无处藏身,让那些心存贪欲的领导干部及时悬崖勒马,在强化领导“不敢腐”观念的同时,也让领导干部向“不能腐”、“不想腐”迈进,充分彰显出党中央严厉打击整治外逃贪污腐败行为的决心。
当权力缺乏监督时,腐败就无法避免产生。要想从根本上预防腐败官员的外逃,首先,各部门要加大对经济犯罪嫌疑人潜逃风险评估,及时掌握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等情况,建立健全和完善贪官外逃预警机制。其次,加大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公开工作,加强对财产申报事项的核查力度,减少和杜绝谎报瞒报情况,进一步加大对官员出国审批报备的监控力度,让权力有效约束运“裸行”在阳光下,让权力下。最后,要加强国际合作力度,完善跨区域协作办案及防逃、追逃、追赃机制,加大对腐败分子的经济处罚和赃款赃物追缴力度,才能让贪官们无处藏身。
作者:李晓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