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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反腐”功过不能相抵,“反腐先锋 ”亦须受罚
2014-09-19 18:18:17   中国房产网   评论:0

  记者调查发现,作为贪腐官员身边“狐狸”角色之一的情人会走入三重门:“以色侍权”,成为官员编外枕边人;进而“狐假虎威”,借用官员权力牟利;一旦反目成仇,情人则成“反腐先锋”。(网易2014年9月17日)

  当前国内反腐高压态势不减,打“老虎”拍“苍蝇”动作频出,大快民心。但是,由情妇举报而落马的官员并不是少数。

  每一个因为情妇检举而被调查,最终锒铛入狱的贪官们或多或少总会为当初醉倒“温柔乡”的举动而懊悔吧,早知今日又何必当初呢?不难发现,这些表面看似“你情我愿”的男女关系,其本质却是权色交易,情妇盯上的,无非就是官员手中权力,用肉体换取权力、金钱以及其他利益。其背后甚至是深层次的权权交易和权钱交易。我们不禁要问,为情人买房买车买奢侈品的钱从哪里来?为情人通关系谋利益的面子从哪里来?

  或许,也得感谢这些情妇们,若是没有她们的检举揭发,那些隐藏着的大佬们也许依旧是职位高坐、我行我素,也正是有了这些情妇们的一手证据,才使得这些道德败坏、生活腐化的贪官们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是,转念想,这种情妇成为反腐先锋的事例不免让人觉得悲哀,正是由于对于官员包养情妇问题缺乏有效的监督与管理,似乎仅仅将它划归为官员的道德问题,而没有提升到一个高度,往往是“拔出萝卜带出泥”,才使得官员如此腐化、大胆,既然“民不举、官不究”,那又何惧?

  将这种情人的“举报”行为视作“戴罪立功”,甚至认为功过能相抵,直接将其“洗白”,这都是有失偏颇的。很多时候,公职人员的情人都是有所图谋。所谓的“举报”也往往是因为一方利益受损,更像是“内讧”。如果因此就对情人以同情,是有违道德基准的。对这些吃香喝辣、穿金戴银的“反腐先锋”们也应受到应有的惩罚,只有将这些腐化党员干部队伍的寄生虫们也纳入法律治理范围,让她们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不是逍遥法外,一树已倒寻求下棵,才能铲除“色腐”产生的土壤。

  作者:熙水

责任编辑:news  来自:中国房产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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