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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文:多方监督确保干部“十个严禁”承诺落实
2014-08-20 12:46:11   中国房产网   评论:0

  “我承诺不借节假日、加班等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实物;不借会议、考察、培训、学习、招商等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变相旅游、度假活动;不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走亲访友、旅游、娱乐、健身等非公务活动的费用……”(8月20日 云南网)

  为了保障和监督领导干部贯彻和落实“十个严禁”,寻甸采取多项措施来确保干部的承诺落到实处。比如他们通过接受社会监督,充分畅通市民群众的举报渠道,欢迎广大群众举报领导干部违反“十个严禁”的问题。并且要求对市民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及时进行调查处理。此外县纪委还将组织对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十个严禁”的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负有责任的人员追究责任。笔者认为,多方监督,这对确保干部“十个严禁”承诺落到实处很重要。

  寻甸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李双红在谈到干部“十个严禁”承诺时说道:“‘十个严禁’的顺利施行不仅能维护党员干部良好形象,让党群关系向好发展,也能随时给党员干部‘扯扯袖子’,防止走偏。”这样看来,一级党委如何通过制度建设,用制度来做保证,确保每一个党员干部承诺并且重诺,这既对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有很大的帮助,也对我们的党委狠抓干部作风建设,取信于民,让群众满意有着不可小视的作用。

  为此,寻甸在干部承诺工作后,就把保证干部承诺工作落到实处作为一条非常重要的工作来抓是值得肯定的,在监督上他们既打一场群众战争,通过发动群众起来监督达到震慑干部,确保干部的“十个严禁”承诺的落实,也通过巡查,通过纪检监察机关的明察暗访来震慑有侥幸之心的领导干部,让他们去除侥幸的心理,老老实实地履行自己的承诺,此外还通过强化问责,让每一位违反承诺的干部,都能够根据他的错误的严重程度,接受相应的惩治,这对干部承诺、重诺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群众满意,无疑是很有好处的。

  干部承诺不重诺,严重影响领导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影响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因此各级党委建章立制,确保干部承诺工作落到实处很有必要。

责任编辑:jiangwen  来自:中国房产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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