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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不严祸害一方
2014-12-11 19:51:21   中国房产网   评论:0

  渭南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李宏为身负命案的罪犯违法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导致犯人再犯命案。吴堡县检察院称,负责该案件的法院审判长李宏,只是让李宏亮的父亲填写了一份保证书,就当作重新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新京报,12月11日)

  仕途正顺风顺水的高军在一场商务应酬上因拒绝被人敬酒而命殒黄泉,父亲也抑郁成疾离世,高军妻子改嫁,终家破人亡。人们在唾骂杀人犯李宏亮同时,更应追究那些为这个本应呆在监狱里的囚犯敞开了自由大门的人。

  正是因为这些为官者执法不严,为本该受约束的罪犯敞开了自由的大门,才导致像李宏亮这样的具有严重暴力倾向和极大社会危害性的罪犯在判决十年刑期后,长期脱管,自由出入社会公共场所,还谈起了恋爱,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但在陕西,违规办理监外执行已非华阴个案,37%监外执行不合规“三类罪犯”中108名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就有40名罪犯不符合条件。

  《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同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而此前因砍人被判刑的李宏亮,则应该不在保外就医之列,除非其证明自己生活不能自理。

  依法治国、依宪治国、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这样的政策好像在陕西一些地方只是一纸空文,政策执不执行,怎么执行还要看握权官员的心情,还要看你有不有钱,有不有关系。这样来执行国家政策和占山为王有什么区别呢,这样的执行政策只能是鱼肉百姓,牟利少数。

  执法不严,祸害一方。2014年3月,中央政法委发布“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指导意见”,进一步严格三类罪犯的保外就医条件,其中便包括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遏制、防范以权、花钱“赎身”、逃避惩罚或者减轻惩罚的问题。希望在这些政策之后,官员门严格执法,还华阴一个“青天白日”,愿高军惨案不在发生。(文/熊健)

责任编辑:news  来自:中国房产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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