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纪委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全省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监督执纪问责,严查破坏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行为。(11月21日《人民日报》)
“农村富不富,关键看支部。”“火车跑得快,全凭车头带。”村级党组织是农村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此次换届工作成效如何,能否选好配强班子,直接影响到今后三年的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换届选举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只有严格按章依法办事,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环境,才能换出让组织满意、群众满意、干部满意的村“两委”班子。换届涉及面广,个别参选人员动机不纯,暗中搞串联投票、拉票贿选、干扰换届等违法违纪行为,换届纪律稍有懈怠就有可能出问题。因此,对潜在的问题和倾向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引起高度重视,绝不能盲目乐观、掉以轻心。一定要绷紧换届纪律弦,把换届纪律一抓到底。
加强警示教育是关键。要强化对参与换届选举的相关人员的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作为换届选举工作的“当事人”,参选党员干部要做遵守换届纪律的模范,严守“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要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流转,正确对待组织和人民的挑选,切忌以身试法,顶风违纪。换届工作的组织者、指导者,必须严格执行“禁止跑风漏气、禁止替人说情、禁止打探消息、禁止收受礼品、禁止接受吃请”的“五条禁令”,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忧患意识对待自己的一言一行。普通党员、一般干部和广大群众是换届工作的参与者,也要自觉遵守换届纪律,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不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
严格查处是最直接、最有威慑力的惩戒措施。对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中的贿选行为,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数等手段,以及利用宗族宗教势力等破坏、妨碍选举的,坚持发现一起、严查一起、通报一起,全面树立和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通过上下联动,共同努力,积极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确保选出德才兼备、威信度高、群众公认的村干部。(朱海红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