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再芳)种的几株树苗倒了,怀疑有人故意破坏,报警;养的小狗出门觅食,认为被邻居偷了,报警;亲戚借的一张油布丢了,买了新的归还,他不依不饶非要旧的,还报警……从2011年起,湖北省枝江市56岁男子龚某因琐碎小事报警百余次,民警对其开展了专项帮扶。据警方介绍,龚某家住枝江市安福寺镇紫荆岭村,是一位孤寡老人。2011年,他在一家企业打工时腿部受伤导致轻度残疾,便不再出门务工。与邻里乡亲闹纠纷、索赔、报警,逐渐成了龚某生活的主要内容。3年中,累计报警次数超过100次。
近年来,各种报警事件让民警啼笑皆非:一女子在机场丢了几个苹果急切报警,警察当作丢了几部iPhone展开侦查,这样的报警是诚心想找回几个水果,还是哗众取宠、捉弄警察?小两口吵架,丈夫开走车子出门,妻子追赶过程中,报警求助,声称豪车被盗......这样的报警闹剧实在太多。
“为人民服务”是所有民警乃至整个公务人员的本分。笔者认为“实事”即是具有实际意义,能解民之所困的事情,而办实事的受众即得益对象“群众”是指人民大众或大多数居民。当然我们不敢说“丢几个价值几元的苹果、倒几株树苗”就不是实事,但是相比我国庞大的人口总数,当前我国的警力还是相当有限的。在警力有限的情况下被少数人的各种“小事”甚至“闹事”缠身的警力怎样维护社会治安、备不时之需以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
可是,从另一方面来讲“人民群众的事无小事”,我们的民警无权不去理这些“小事”,我们能从道德层面谴责这些因鸡毛蒜皮的事情或者无事生非浪费警力的人,却无法对除报假警的人以外的人以法律约束。所以,遇见这些奇葩报警,出不出警让民警分外头疼。
然而,用“两全其美”的办法解决了这样的问题,该民警值得赞赏。
笔者真心希望所有公务人员都能像湖北民警学习,开展工作是“动之以情”,当然,也希望广大群众能“晓之以理”,不再“无理取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