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领奖台上,一般都是获得了好成绩,而昨日下午,在渭南市召开的2014年综合观摩暨第三季度工作讲评会上,有6个县市区因为“较差”也上台领奖,他们领到的是一个“黄牌(较差)”。据了解,渭南市考核办从2012年开始,每季度会对全市的重点项目进行考核评比,并对项目考核成绩前三名颁发红牌,成绩较差的最后一名颁发黄牌。(10月24日 《华商报》)
在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的日常工作或重点工作考核中,各种有效且较为合理的考核办法都争先亮相。在以往,考核一个地方政绩最常见的手段就是“以GDP来论英雄”,因此,对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方式,也就顺势而为地将工作成绩与干部的福利奖励挂钩。当然,也有一些地方的探索创新后的考核办法。如此次渭南市为各县区重点项目考核颁发“红黄牌”奖。
据了解,该市考核办从2012年开始,每季度会对全市的重点项目进行考核评比,并对项目考核成绩前三名颁发红牌,成绩较差的最后一名颁发黄牌。不言而喻,该考核办法的目的在于督促、激励各区县努力工作。特别是对最后一名颁发黄牌,并上台领“奖”亮丑的方式,来激励其在今后的工作中铆足干劲,争取在下一季度取得好成绩。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当然,考核办法是否有效也是需要通过实践来验证。虽然,经过近两年的运行使用,该项举措也取得比较明显的效果,如“连续两季度领取黄牌的区县基本上没有”。但是,发“黄牌奖”也不能只是发发牌子,让其亮亮“丑”而已,更多的还是形成长效机制,让各区县自觉发现问题、改善不足,取得良性的发展。
尤其是到该市各区县的工作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各项工作都进入了全省或全省的先进行列时,那么,这样再给所谓的“最后一名”发“黄牌奖”,或许也就令人更加“难堪”了。但不论是于情还于理更或是为了“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目标,这都说不过去,甚至还会令人反感,觉得干得再好干得再差也是“最后一名”,从而心生厌倦或抵触情绪。那么,该项考核办法也就失去其作用意义了。
因此,笔者认为,在对“项目考核成绩前三名颁发红牌,成绩较差的最后一名颁发黄牌”这样的一个督促、激励机制下,还就进一步完善并出台相关的配套制度,细化考核举措,对各项工作的考核和对地方工作的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的激励机制,还应形成一个长效的考核管理机制,形成各地在开展工作自我督促、自我激励的一种意识自觉与行动惯性。如此,才能让“最后一名”领“奖”者由内而外地感觉“真正不好意思”。
作者:唐亦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