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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方案》,多措施平衡央企薪酬
2014-09-03 18:05:18   中国房产网   评论:0

  《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日前通过。为此,本报记者采访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9月3日 人民网)

  一直以来,国企、央企等“共和国的儿子”企业员工的薪酬问题一直是饱受争议的。作为共和国的“长子”的央企在薪酬这方面更是“出类拔萃”。据统计,去年上市公司拿年薪的83位央企董事长,平均年薪高达84.63万元。而相比之下,同期的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仅为5.1万元,私营单位职工更是不到3.3万元。这种问题值得反思。

  向来改革,总是几家欢乐几家愁。《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的通过,一时间舆论点赞纷纷,为改革举措叫好。当然,也有人惴惴不安,叫屈连连。作为“共和国的长子”,央企在新一轮改革中,该有怎样的担当?人民网记者三问人社部,何以降低央企过高薪酬?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答记者问,通过的《改革方案》,将采取多措施平衡央企薪酬巨大落差。

  措施一,确定《改革方案》适用人群。人社部副部长解释说,适用范围确定为中央企业中由中央管理的负责人,包括由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中,由中央管理的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党组书记)、总经理(总裁、行长等)、监事长(监事会主席)以及其他副职负责人;此外其他中央企业负责人、中央各部门所属企业和地方所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也将参照《改革方案》精神积极稳妥推进。

  措施二,科学制定薪酬结构。国企、央企不是私产,承载着公众的利益与诉求,花多少钱、怎么花绝不是企业自己的事。合理控薪,勒住职务消费这匹脱缰的野马,可以说啃到了国企改革最硬的一块骨头。总的导向,当“各尽所能、按劳分配”,与创业贡献相匹配,与竞争风险相契合,与选任方式相适应。邱小平明确表示,今后将科学设定薪酬结构,薪酬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将从上述三方面对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重点考核生产经营业绩,今后将调整为对履职情况进行全面综合考核评价。

  措施三,明确目标平衡央企薪酬。此前国务院国资委公开的资料显示,国资委履行出资人的央企,其高管平均薪酬与央企职工平均工资的倍数,在2002年为9.85倍,到2010年扩大到13.39倍。这“天上人间”般不合理的薪酬差距,让人唏嘘,为平衡央企薪酬,防止 “高管干一天,柜员干仨月”的啧啧怪象,《改革方案》提出了确定薪酬水平的方案。与现行政策相比,改革后多数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水平将会下降,有的下降幅度还会比较大。

  措施四,规范福利性待遇。福利待遇又称“隐性福利”,这种福利往往是根据级别职务的高地进行区分,目前不同中央企业的福利项目和待遇水平存在较大差异。《改革方案》明确提出,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并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等,纳入统一薪酬体系统筹管理。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不得在企业领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其他福利性货币收入。(文/草字头)

责任编辑:news  来自:中国房产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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