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网易新闻报道,7月16日,独家报道了大连交警用死者顶包肇事者,使真正肇事者逍遥法外4年一事。
昨日,疑被顶包死者的家属告诉记者,大连警方已撤销4年前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于8月11日重新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该认定书认定,“李鹏醉酒后驾车撞击护栏,致乘车人吴风涛当场死亡,李鹏及乘车人车文臣、董晓丽受伤,事故发生后,李鹏逃逸。”而4年前的事故认定书称,“死者吴风涛系驾驶员。”
昨日,吴风涛的父亲告诉记者,警方告知他们,真正的肇事者李鹏已被批捕。
笔者以为,我国已向法治社会迈进一大步,今年我国正将法治治县工作进行纵深推进,面对各类违法行为按章程、将程序、不徇私、不枉法等等,革除人治的种种弊端。加之中华民族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文化的古老民族,遇事讲规矩、按程序、论尊卑,比如:天地君亲师、死者为大等等。文中事故认定书称吴风涛未依法取得驾驶证、醉酒驾车且超速行驶,认定吴风涛为此次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车辆拥有人李鹏负事故次要责任,乘车人车文臣、董晓丽无事故责任,事故认定书称,“死者吴风涛系驾驶员。”
案件中交警采用“移花接木”等违法龌蹉的手段将肇事者与被害者进行调换,还与搭乘者串通口供,制造冤假错案,使被害者蒙冤九泉,置国家法律于不顾。建议将罔顾法律的警察进行严惩,并赔偿死者家属精神损失费等。
作者:王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