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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供暖后家中温度不达标可申请测温退费
2015-11-17 20:16:14   中国房产网   评论:0

  供暖首日,有不少居民家中温度不达标。据热力公司工作人员解释,供暖初期,管道里的空气会聚集在管道的高点或弯曲处形成气塞,堵住热水通道,形成暖气不热。解决这一问题的最好办法是用户联系专业人员,进行排气处理。

  根据规定,16日正式供暖后,暖气还不热的话,市民可要求供暖企业前来测温。供热企业应在15天内测温3次,首次测温应于48小时内完成。测温结果3次全部不合格的,热企应退还从市民提出测温之日起至经整改达到温度标准期间的相关房间的热费。3次测温有一次不合格,按上述约定退还相关房间1/3的热费,3次测温有2次不合格的,退还相关房间2/3的热费。

  供热企业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完成测温的,缺一次,视为温度不合格一次。若是供暖系统有问题,热企要在24小时内完成整改,否则便会按照一次测温不合格退还相关费用。用户对供热单位的测温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烟台市城管局供热燃气管理处进行免费复测。

  但有三种情况,热企原则上不予测温。单元用热比例在70%以下,这样的居民在供暖之前便签订了协议,室温并不保证达到正常标准,用户改变房屋结构或改动用热设施,以及使用计量供热、自行调节温度的用户。

  另外,每年都有不少是新入网的用户。如果家里是第一年供热,请用户多关注一下暖气设施有没有问题,有问题请及时与开发商或物业联系。

  新入网的用户家里的暖气设施是开发商找人建设的,按照有关规定,开发商应保修两年。如果阀门、管道等有问题,或者发生漏水等意外,用户应及时与开发商或物业联系,及早解决,避免等将来过了保修期移交给供热单位后,供暖效果不好,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

责任编辑:lizhengwei  来自:中国房产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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