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人民法院、感谢人民法官…...”,5月14日上午,陆川县温泉镇中屯村八旬老人吕某在其家中紧紧拉住法官的手,激动得语不成声。
原来,这是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普通的刑事诈骗二审案件。被害人吕某是一名无儿无女的瘸腿残疾人,其妻是一名长期卧床不起的智障病人。2013年6月的一天,吕某拖着跛脚颤颤巍巍到陆川县城买药时,被告人朱某坤、廖某生、徐某林、冯某桂等人以丢钱、捡钱、分钱与其搭讪上,后以丢掉的钱已被“下咒”,其已中“符咒”,如不拿现金来供奉解禁,其及家人将在三天内有“血光之灾”为由,骗取了吕某的一生积蓄36850元。
吕某被骗后,生活陷入更大的困境,其与妻子平时主要依靠政府的低保补贴来维持基本的生活,被骗的钱是他们一生省吃俭用积攒下来的。积攒了一辈子的养老钱全部被骗光,对于二位老人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
该诈骗团伙归案后,陆川县人民法院在一审审理期间,积极为吕某追回了7370元。
案件上诉到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刑二庭的法官在审理该案时认为,案件不能一审了之,要想方设法为被害人吕某追回被骗的余款。院领导也高度重视,指示要穷尽一切办法追回吕某被骗的余款29480元。
之后,主办法官东奔西走,反复前往看守所及被告人家中,耐心细致做被告人及家属的思想工作,和他们摆事实、讲道理、释法律,要求被告人积极退赃悔罪,并请家属尽力帮助被告人履行法律义务。最后,被告人在家属的帮助下,将余款29480退存至玉林市中院。
5月14日上午,玉林市中院刑二庭的两名法官陈华、彭嘉崎驱车60多公里,前往吕某家中,亲手将吕某被骗的余款29480元交到他手中。当两名法官看到他简陋的家中,考虑到吕某把钱放在家中不安全,于是向吕某建议把钱存到银行,并带吕某到银行办理存款手续,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作者:陈 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