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供热期,家中暖气温度成为市民最关心的焦点问题。市供热办工程师李伟介绍,居民家中暖气不热,可申请测温,记得留好测温单,将来可依此申请退费。
据了解,暖气不热的原因有多种,管道故障、管道老化、老旧楼房保温效果差是几种最常见的原因。根据天津市供热采暖费退还管理规定:在供热期内,居民用热户安装供热设施的卧室和起居室(厅)温度应当不低于18℃,其他部位温度应当满足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具体标准由供热用热双方在供用热合同中约定。供热期间,如您对室温是否达标有疑问,可以向所属供热站申请测温。测温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供热测温是不收费的;测温凭证一式两份,是温度不达标退费的依据,用户和测温人员均应签字,请用户一定要保管好测温凭证,将来可依此申请退费;测温时间一般为每天8时至21时,如有特殊要求,比如希望在晚上测温,居民可与供热单位协商;测温时应关闭室内所有门窗,待房间温度稳定后开始测温,测温仪表示值稳定时结束测温。此外,供热部门对同一用热户测温,每天不超过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