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距离再远,无论生活再艰苦,永远割断不了母亲对孩子的那份爱。近日,永善法院黄华法庭调解由杨某一次性给付罗某子女抚养费26000元。
杨某与罗某因感情不和,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据双方称,夫妻二人已分居生活很久,共同生活期间生育一子。杨某外出打工后,孩子长期由男方罗某父母照管,母子很少见面。法官主持调解时,双方对离婚无异议,但杨某认为自己靠打工为生,收入微薄,无力承担较高抚养费用。经法官和杨某亲戚朋友的悉心劝解,杨某最终同意给付子女抚养费。杨某说,长期与孩子没生活在一起,孩子对她的感情不深,但她却时时刻刻都在思念自己的孩子。最终,杨某四处借钱把抚养费如数交到法庭转给罗某。
杨某交的抚养费当中,有100张一元,100张五角的,都是从卖零食的姐姐那儿借来的。看着那一扎扎皱巴巴的零钱,虽然很轻、很不起眼,可每一分都蕴含着母亲对孩子沉甸甸的爱。
法官有话说:离婚已经注定是对孩子的一种伤害,不论以后是否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为了让你的孩子能更好地成长,在日后的生活当中需要你转变角色,有更多的担当,不管孩子在不在你的身边,记得多去看看孩子,多关心关心孩子。请为了你带来这个世界的天使,而继续努力付出吧。本报讯:(通讯员:孙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