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一首歌的声音大小,二人发生争执。事后,双方又进行理论,不但没有理论出个结果,一方还被另一方扎伤。
5月26日20时许,保定市公安局南市区分局南关派出所接到报案,三丰路的一个街边公园发生打架。接报后,所长李强立即带领民警民警赶赴现场。只见一名男子倒在地上,边上流了很多血迹,民警们一边联系急救中心,一面对现场进行调查访问。民警们在现场了解到打架的人将人扎伤后,随后跑往路边,驾驶一辆汽车逃走。民警们随后调取了事发时的监控录相,了解到了车辆的相前信息,立即以车找人,查询相关信息和情况,并于当日晚迅速行动,在犯罪嫌疑人家中将其抓获。
民警们随后将犯罪嫌疑人带回派出所进行审讯,讯问伊始,并不顺利。民警们也不能确认是不是本人开的车辆。但随着讯问的深入,犯罪嫌疑人先是不承认去过现场,又说不知道谁开自己的车了,是不是套牌车等,但事实终归是事实,在大量的证据面前,经讯问,犯罪嫌疑人不得不交代了故意伤害他人的犯罪事实。原来,犯罪嫌疑人叫赵同林(化名),今年只有18岁,家住南市区某居民小区。当日晚,他在外面吃饭后驾车到外面去玩,看着夜色一时兴起,高兴之余唱起了歌曲,同到此处玩耍的受害人听到他唱歌后也唱了起来,而且声音更洪亮,年轻人的好胜心理,使双方可劲的唱了起来,双方为此较上了劲,都想声音更洪亮点儿,要和对方比个高低,为此双方发生了矛盾。之后双方话不投机,发生了争执,而后打了起来,赵同林从车内拿出匕首将对方扎伤后驾车逃跑。
没成想,刚刚到家没多久,便被民警找上门来。现犯罪嫌疑人已被保定市南市区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