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法治监督网
2015年7月3日,中国青年报以“山西交通系统塌方式腐败:170多人涉案,中纪委厅官落马”为题,报道了山西省交通厅贪腐窝案是一个极具典型意义的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案件,全案共涉及党政机关事业干部170余人,涉及各类企业人员60余人,立案调查13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然而,这只是山西交通系统的一个典型案例,只不过是打了几只老虎而已。截止目前为止,山西交通系统的苍蝇还是满天飞,要想把山西交通系统的腐败彻底铲除,就必须老虎苍蝇一起打。
近几年来,乡宁县交通运输部门所出现的问题被多次曝光,可是媒体的监督并未震慑和阻止某些部门及领导的腐败行为,他们继续勾结“骗子公司”,滥用职权、徇私枉法。
据调查,乡宁县城市客运公司、乡宁县交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乡宁县客运中心汽车站三家企业全是“骗子公司”,三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都是郝大慧。
一、“骗子公司”骗取了山西省二级汽车客运站资质。
2005年,郝大慧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山西省汽车客运站场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的规定,将政府划拨修建一个二级客运站的12.6亩土地三分之二用于开发商品住宅小区(明珠苑小区)和商业用房,公开向社会出售,从中谋利数千万元,至今未向国家缴纳一分钱税费,同时还从中骗取国家对修建二级站的数百万元财政补贴。
二、“骗子公司”以实施《山西省加快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进程》为名,假公济私,欺上瞒下,谋取暴利,坑害群众。
2012年初,郝大慧以实施《山西省加快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进程》为名,将原营运在农村班线上的20辆农村班线客车,在更新延续经营时,把所有客车换成公交车型并上户在城市客运公司名下,仍然营运在原来的营运班线上。该班线坡陡、弯急、桥窄,完全不符合山西省交通部门规定的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线路。郝大慧采取欺骗手段,糊弄经营户,说什么该公交车型只要上户在城市客运公司名下就能享受城市公交车的高额燃油补贴,把一辆不足15万元的客车以20万卖给经营户,并将原来的每车每月300元管理费提高到1100元,每年多收管理费近20万元,从中共谋利100多万元。
三、“骗子公司”骗取了城市客运公司承接县政府免费公交购买服务的特许经营权。
乡宁县城市客运公司是乡宁县建设局1999年3月25日全额以固定资产52万元注册资金注册的集体所有制企业。2007年,乡宁县建设局将城市客运管理职责连同城市客运公司一并移交给乡宁县公用事业局。2009年6月,乡宁县公用事业局将城市客运公司移交给社会自然人郝大慧经营管理,并任命郝大慧为该集体企业的法定代表人。2010年8月,乡宁县公用事业局将城市客运管理职责移交给乡宁县交通运输局,对城市客运公司只字未提。截至目前,乡宁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登记信息显示,乡宁县城市客运公司的出资人仍然是乡宁县建设局,但无论是乡宁县建设局还是乡宁县公用事业局,自2009年6月之后的6年多时间,完全疏于对该集体企业的监督管理,导致该企业法定代表人郝大慧在经营过程中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的有关规定,完全失去了一个集体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应尽的社会职责,无法无天,自由经营,致使该企业在6年经营中,没有企业治理结构;没有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没有提供服务所必须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该企业目前除了郝大慧这个不合法的“裸身”法定代表人外一无所有,根本没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该企业有重大违法行为和犯罪事实有据可查:该企业在多年的经营中,整个公司除了一个兼职的法定代表人外一无所有;郝大慧将本属集体企业收入的100多万元采取不记账手段一人独吞,涉嫌职务侵占、逃避税款犯罪;目前群众已多次向公安、检查、税务等部门举报。
四、“骗子公司”官商勾结垄断经营觊觎民心工程千万经费
2014年,乡宁政府决定实行县城内免费公交,公交车辆由原来的14辆19座小客车一下变成了17辆87座大型公交车,运营费用按客车实有核定座位核算成本,并且运营费用全部由政府买单。此项民心工程由副县长陈海平负责实施,郝大慧见有利可图,认为机不可失,故个人出资带上陈海平等个别领导以考察公交车为名,去黄山等风景名胜区游玩数次,回来后,陈海平没有按照国家规定依法健全重大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政府财政年支付近千万元购买服务的费用方案全权交给郝大慧一人臆断决定。由于行政决策发生重大失误,投资上千万元购回的17辆新能源公交车半年多不能投入营运,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2014年12月,郝大慧为了能让他私自购回的17辆新公交车投入营运,勾结副县长陈海平等人让交警车管所在原公交车业主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以所谓的“公车”、“黄标车”为由公然注销报废,被迫注销报废的14辆公交车业主要求更新新能源公交车继续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时,郝大慧和陈海平断然拒绝,其理由是:你们这14辆公交车全是挂靠经营,没有资格经营免费公交。
事实上,乡宁县城市客运公司成立至今已有18年之多,期间14辆公交车全部更新过一次,多年来,主管部门和客运公司为了逃避经营风险,怕担责任,公交车由经营人全额出资,公司统一管理、单车经营、自负盈亏,公司只收管理费。由于乘客人数有限,一天只运行7辆,14辆公交车轮流歇班,收入只能解决温饱问题,这些年政府相关交运部门及郝大慧的“骗子公司”从来没人过问。
因为郝大慧的公司不论从行政申报或工商注册上都与乡宁县政府监督不力,失职渎职有关,其无异于绑架了政府,更助长其胆大妄为、欺行霸市、垄断市场的嚣张气焰。公众质疑:郝大慧除了有坚不可摧的关系网和保护伞外,是否与上级官员存在着权钱交易和利益输送关系,这还有待于上级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做详细的了解和调查。但可以肯定的是,乡宁县政府某些官员已经违背了干部准则,失去了共产党员的基本素质和情操,致使百姓深恶痛绝,党和政府的形象严重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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