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一楼盘“人为”拔高十层
2015-06-15 17:52:03   中国房产网   评论:0

    河北邯郸一楼盘“人为”拔高十层

  项目名称龙腾佳苑,设计23层实建33层

  近日,河北省邯郸市有群众多次向我刊反映:该市龙腾佳苑楼盘私自更改规划设计、违法建设,原本规划的楼层为23层,现在封顶的1#、2#、3#楼却都建成了33层,楼房建筑质量安全问题无法保证,同时还长期无证公开销售。

  5月28日,《赤子》杂志社记者赶赴邯郸市进行了调查。

  龙腾佳苑是邯郸市丛台区的旧城区改造(回迁安置)项目,位于曙光街以东、原光明电影院以西、望岭东路以南、青年路以北。

  邯郸市城乡规划局网站2013年4月28日发布的关于龙腾佳苑规划方案调整项目的公示显示:建筑高度最高为23层,68.20米。可现在已封顶的三栋楼:1#、2#、3#楼,都建成了33层;据知情人讲,现在已开槽建设的4#楼,也要建成3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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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腾佳苑2#楼 龙腾佳苑3#楼

  建设单位名称邯郸市龙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龙腾佳苑规划方案调整

  建 筑 性 质旧城改造(回迁房安置项目)

  建 设 位 置望岭东路以南,青年路以北,曙光街以东

  建 筑 面 积总面积:101621㎡

  建 筑 高 度最高23层、高68.20米

  公 示 时 间2013年4月28日至2013年5月8日。

  表格摘自《关于龙腾佳苑规划方案调整项目的规划公示》

  记者以购房人身份来到咨询中心,咨询中心实际就是售楼部,位于项目北边的望岭路南。售楼人员对记者讲解完楼盘的学区房优势后表示,现在的项目四证都全了,就差预售许可证,估计一两个月就能办下来,房子卖得很好,全款7000元/平米、好楼层7100元/平米,购房贷款首付50%,价格7450元/平米和7500元/平米,现在交款给收据,今年年底交房时签正式合同。对于楼盘私自改变规划的情况,售楼人员只字不提,而对于该项目在没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公开销售问题,售楼人员也是避重就轻。

  5月29日,记者来到邯郸市城乡规划局丛台分局了解情况。保安几经请示,让记者来到区信访办了解情况。随后,丛台区新闻中心一位姓吴的主任接待了记者。听完记者反映的问题后,这位吴主任表示:丛台区城乡规划分局职能相对弱化,没有规划职能,规划职能都在邯郸市城乡规划局,让记者到那里去了解情况。

  在邯郸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一名王姓工作人员听完记者叙述后表示,这个项目有违规建设行为,局里也曾前去执法,他让记者把想了解的问题写下来,给领导汇报,下周二之前予以答复。

  龙腾佳苑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却公开售楼,有关部门是否知情?为此,记者又来到邯郸市房管局,稽查执法大队队长刘金刚边听记者与售楼人员的对话录音边记录,之后告诉记者:该项目确实还没取得预售许可证,他们前几天已经对龙腾佳苑无证预售的情况进行了立案,现在正在调查,希望记者最好给他们再提供一份购房的票据,才能进行处罚。可随后记者多次拨打刘金刚的手机,始终没人接听。

  6月3日,记者再次来到邯郸市城乡规划局,敲开了局长张金江办公室的门。张金江告诉记者:该局执法人员对龙腾佳苑项目联合执法过两次,这个项目也是邯郸市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小组督办的违法项目,规划局受执法权限的制约,只能给违规项目停水停电,可给他们停了后,他们就从个人那里接水接电。而这个项目具体违规建设的部分都是什么?张局长让记者去监查处武处长那里了解。

  经过两天的联系,记者终于在6月5日下午见到了武处长。武处长只给记者提供了一份时间为2009年1月21日的《邯郸市城乡规划局红光家属院改造规划设计条件》的文件(注:红光家属院是龙腾佳苑项目改造前的名称),而关于开发商更改规划设计超建楼层及两次执法情况的问题,他表示:你们问的问题局长没给我授权答复,龙腾佳苑的项目规划可以在邯郸市规划在线网站上查,至于容积率、违规建设部分和两次执法情况都在让丛台区规划分局上报,因为具体执法都是丛台分局去的,上周五的时候已安排下去,但一直没有报过来,监查处只是听分局汇报查处违规情况后做出处罚决定的。但至记者发稿,邯郸市城乡规划局始终未给记者提供龙腾佳苑楼盘的相关资料。

  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通报同级土地主管部门并公示。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报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知情人说:龙腾佳苑私自拔高10层楼房,是否是违章建筑还是次要;关键是超规划建设的工程,必然缺失职能部门的监管,工程质量就无法保证;职能部门要是监管也就不会存在超规划建设了!

  记者对此亦是忧虑:违规建设项目给购房者带来的安全隐患该由谁来负责?这样的楼房还有谁敢买谁敢住呢?希望有关监管部门能切实尽到监管责任!本刊将继续对此予以关注。

  《赤子》记者 贾春生 张建社

  来源:http://www.chinachizi.org/zhuzhan/jizhediaocha/2367.html

责任编辑:lizhengwei  来自:赤子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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