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我们公司出资500万元占银都房地产公司50%的股权,如今却莫名其妙的变成了他人所有,转让协议等文件我们直到三年后才见到,现在想起来像做了一场噩梦!”河北省沧州市献县银都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银都酒店)至今对此无法释怀。
偶然情况下,银都酒店得知其拥有500万股权已于4年前被私下转让给张文马,2014年9月一怒之下将一手操办股权变更手续的献县工商局、股东张向党及张文马告上法院。
河北银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都地产)成立于2007年8月1日,由河北银都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店公司)出资500万元成立。2008年5月28日由张向党出名向银都地产(实际投资人为张向党、张文马、陈宝华各出资1/3)增资500万元,工商登记为:酒店公司、张向党各占50%股份。
2013年8月,我公司对当地工商局旧家属院进行改造,在与拆迁户签订协议时银都酒店却被地产公司告知其已不再是银都地产的股东,所属50%股权也已通过“正常”途径于3年前转移到张文马名下。银都酒店方开始还以为这是个玩笑,后经核实结果令其震惊不已。
2010年5月23日,银都地产在这一天之内提交了《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河北银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河北银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议决议》《河北银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等文件,并通过当地工商局在一天内顺利完成将银都酒店50%股权(500万)变更到张文马名下的所有程序。
银都酒店对此感到匪夷所思,作为股权人之一的银都酒店方对此并不知情,银都酒店法定代表人陈婧也并未在相关材料上签字,股权便转移到了他人名下。
2013年11月11日,沧州市检察院的询问笔录中,马美丽给出了具体描述。“我和河北银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张向党是亲戚,张向党是我的表舅爷。”“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上除法定代表人王晓丽的签字和公司的印章之外,其他内容都是我写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的内容除张文马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公司章程之外的内容都是我写的;河北银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的内容是我起草并打印的,股东张文马和张向党的签名也是我签的;河北银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议决议的内容是我起草、打印的,上面张文马的名字是我签的;河北银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内容是我起草打印的,张文马的名字是我签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的内容是我填写的,张文马的名字也是我签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的内容也是我填写的。”“河北银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议决议的内容是张向党的妻子刘玉兰口述的,我整理的、打印的。”“在没有当事人授权委托的情况下,冒充两个股权人张文马和张向党签字是违法的行为。”
2014年11月13日,庭审笔录中,马美丽给出了具体描述。“所准备的材料是张文马、张向党口述的,我起草的。”“章程修正案中张文马、张向党的签名,股东会议决议张文马签字,股权转让协议张文马签字,身份证复印件张文马签字,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证明上张文马的签字都是我代签的。张文马的字都是我签的,张向党的代签了一个,没有代签王晓丽的。”
“股权转让我方作为股东毫不知情,从领表到工商局办理手续均由献县工商局干部马美丽一手操办显然违反相关法律规定。”银都酒店对此表示,“股权变更从决议到工商办理手续一天内完成,更是让人感觉匪夷所思。”
目前,案件正处于法庭审理阶段。(佐仁佳伟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