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上海市房管局宣布保障房分配供应政策将从9月起再次调整:9月15日起放宽廉租住房和共有产权房准入标准;10月15日起放宽共有产权房住房准入标准。
本次调整主要涉及准入标准、补贴额度、配租面积三个方面,这是自上海“十二五”规划全面实施保障房工程以来,第四次调整保障房分配供应政策。
“此次调整放宽了申请廉租房和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标准,必然会令更多市民受惠。”戴德梁行华东区综合住宅服务主管伍惠敏认为,后续或将会有针对不同人群的多元化保障性住房政策和产品出现。
准入放宽,受惠面扩大
本次调整,在廉租住房的申请条件上,将3人及以上家庭的人均月可支配收入限额从2100元调整为2500元、人均财产限额从8万元调整为9万元;在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收入和财产准入标准上,将3人及以上家庭的人均月可支配收入限额从5000元调整为6000元、人均财产限额从15万元调整为18万元。
“可以看到,不论是保障房准入,还是租金补贴,政府遵循的原则始终是‘应保尽保’,上海市政府这几年对于居住需求的补贴每年都在增加。”上海城市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高级咨询师邵明浩指出。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居民收入水平的变化,建立一套确保保障房制度施行的长效机制也变得越来越紧迫。克而瑞研究中心总经理孟音指出,上海市已建立起较完备的住房保障建设机制、申请准入机制与供应分配机制,但在配租或配售以后的监督管理和退出机制方面还相对薄弱。
“国内的保障性住房还处在发展阶段,建立这样一套规范的过程本身,就是研究和完善境内保障性住房体系的一次思考与探索。”伍惠敏认为,随着受惠人群的扩大,保障性住房面对的环境也会更加复杂。
供求矛盾仍存待解
“十二五”规划执行以来,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实际分配和供应普遍低于预期需求。
孟音直言,供求矛盾的存在主要源于以下问题:首先,政府对需求总量与结构掌握不足,无法预测出较为准确的需求信息。其次,各类住房保障对象的住房要求极具综合性,部分居民对房源供应区域、价格的敏感度较高。
此外,户籍限制也是一个绕不开的问题。实际上,上海市本地居住需求难以保障的居民基本被保障房政策覆盖了,而对于外地务工人员或毕业后来上海发展的学生,这部分人存在巨大的居住需求,却被上海户籍挡在门外。
“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实现并轨是大势所趋。对于共有产权房,也应该按照优先权分层级选择。随着外地来上海工作和生活的人群越来越大,将保障房分流一部分出去,作为公共租赁住房,这也是解决上海市常住人口租房问题的一个导向。”邵明浩直言。
实习记者 陈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