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第二巡视组向北京市反馈巡视情况时指出,北京各层级干部中存在腐败现象,乡村干部腐败问题凸显。北京市纪委随即发布“农村干部违法违纪”专项整治方案,表示将严惩“都市村官”贪腐。一场针对“小官巨腐”的战役打响。(新华网8月4日)
“小官巨贪”现象越来越普遍,是一场基层干部中的通病,这些人权力不大,但收益颇丰,充分发挥出了权力的最大价值,撑得膘肥体壮。但这些小官的狂欢却是群众的不幸,瓜分着群众的红利。
“小官巨腐”从某种意义上而言,算是“应运而生”。一来,基层权力过于集中,监管缺失使小官巨腐有空可钻。纵观近年来的“蚁贪”现象,多发生在村长、所长、站长等“一把手”身上,要不然就是直接经手财政工作的人员,这些人手中都掌握着“实权”,一个掌握单位喉舌,一个握紧经济命脉,这些重要岗位的监管却长期“离岗”,为小官创造出“人和”的条件。二来,社会红利向农村、农民身上转移创造了腐败机会。当前,三农问题成为国家经济的重头戏,许多项目和资金都在向农村转移。从民生工程到征地拆迁,在中央花大力、下重金改变农村面貌、提升农民生活质量的大环境,也创造出了基层干部的“好收成”。各种项目接踵而至,征地拆迁、商企入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这些工程国家出的是财力,人力便交由地方,从开发商的选择、项目招投标、工程监督、质量验收等多个环节都需要村官的参与,手中多多少少还是有一些决定权,商人恰好看中了这些管用的小权力,争相投其所好。
小官巨腐是“时代的产物”,人的贪欲是主观诱因,权力集中和监管缺失是“人和”,国家宏观政策是“天时”,而在一些城中村或城郊村便是最大的“地利”。顺应了天时、地利、人和,贪污腐败都不难理解。
当然,国家对农村的宏观政策不可能因个别村官腐败而转变,地理环境更近似于先天因素,要真正遏制小官大贪、小官巨腐,只有在监管上下功夫,堵住监管漏洞,打破掉“人和”的因素,才能更大限度地浇熄官员的贪欲之火,阻隔蜂拥而至的“苍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