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南方日报》今日刊登《中共广东省委关于中央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通报》称,目前,全省“裸官”任职调整工作已基本完成,共对866名干部做出了岗位调整处理,其中市厅级9名,处级134名,科级及以下723名。(南都讯6月6日)
近年来,裸官一词成为流行词,同时也成了反腐的爆点。裸官虽未与贪官划等号,但裸官的确是腐败的高危人群。
事实已经证明,大量裸官为谋求后路的确提前将配偶子女和财产转移到国外,以便东窗事发之后能脚底抹油,这样一来,将造成国家财产利益的损伤。针对群众深恶痛绝的“裸官”现象,最新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已做了明文规定:凡是“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不得列入考察对象。”由此可见,国家大力反腐的决心,从制度上对裸官设置屏障,力争从源头上遏制裸官的贪污腐败。但是,就目前来看,只能说为贪官关上了出逃之口,却没有关闭贪污之口,从根本上治理腐败,还需要解决权力和监督的问题,做到以裸治裸。
首先,加强公职人员配偶子女移居国外的审查制度,不能等到被查处之后才发现这些贪腐官员一直是裸着,那时已经晚了。一旦发现是裸官,就当进行相应监督,应将其配偶子女出国事由及其费用额数,来源,用途等予以公开,以此提高公职人员的政治忠诚度。
其次,建立法制化的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不仅严格管理裸官,更是将官员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将官员的财产,财产来源和流动方向等适时公开,让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合力,形成全民参与的格局。
最后,对已发现的裸官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工作岗位该调整的调整,该降职的降职,杜绝暗箱操作,减少灰色空间。让权力运动透明化,人事调动透明化,以此以裸治裸,才能真正执行新《条例》,遏制贪污腐败的发生。
作者:尹溪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