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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夫妻因“舞”成陌路 法官悉心调解终挽亲情
2014-06-16 18:54:42   中国房产网   评论:0

  

  三十年患难夫妻,却因为妻子迷上广场舞而形同陌路,大动干戈。近日,永善法院成功调撤了这起在当地因跳广场舞闹得沸沸扬扬的离婚纠纷。

  刘某与刘某某于1983年办理结婚登记,共同生育了3个子女,现均已成家立业。夫妻二人经营了一家夜宵店,靠着勤劳的双手,老两口从之前的一无所有,到现在在镇上最繁华的地段拥有一大幢房子。年收入大大超过了“双职工”的报酬。几个女儿也常带着外孙儿、外孙女来看望二老。一家人其乐融融,过着令很多人羡慕的生活。但一年前刘某某迷上广场舞之后,这种生活开始悄然改变。

  每天下午,当广场的音乐响起,刘某就会对即将出门的妻子刘某某唠叨“都不知道你着了什么迷,跟着一帮年轻人瞎折腾,你再去我就打断你的腿。”妻子刘某某总不以为然的回答到“这既能锻炼身体,又能打发业余时间,有什么不好。”一次、两次、三次……,刘某终于忍不住了,找人写了诉状,起诉与妻子刘某某离婚。

  法庭受理案件后,认为刘某与刘某某结婚30余年,夫妻感情基础是有的。为了缓和夫妻二人的矛盾,法官多次找刘某谈心,在沟通中了解到刘某并不是不支持刘某某跳广场舞,只是由于现在几个女儿都在外面,每天当刘某某出去跳广场舞后,他就得一人为夜宵店的开工准备材料,既辛苦又没人理解,因此就对刘某某产生了怨恨。了解到症结所在,法官立即找到刘某某,在向其说明了刘某起诉离婚的真正原因后,刘某某表示自己会在以后的生活中多与刘某沟通,多以家庭为重。在法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调解下,刘某撤回了起诉,并与刘某某相互进行了检讨。最后,夫妻俩高高兴兴的牵着手离开了法庭。本报讯:(通讯员:孙晨曦)

责任编辑:bjhtren  来自:中国房产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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