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永善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使年逾花甲的生病老人心悦诚服,避免了矛盾升级和不良后果。
邱某是一名年逾花甲的老人,一直靠做点小生意维持家庭生计。近几年,经过不懈努力,家里已有部分积蓄。2010年7月,邱某出借了60000元给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赵某,希望能获取部分利息。之后,赵某将在公司60%的股份转让给了邓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邓某。2011年8月13日,赵某、邓某与邱某签订了《还款协议》,确认该公司欠邱某60000元,并约定2012年1月履行。逾期后,某公司未履行给付义务,邱某因生病需要花钱,在多次索要未果后,邱某一气之下,将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公司给付欠款。
案件审理过程中,邱某情绪激动,希望该公司立即给付欠款,但因该公司不愿接受调解,案件只能经开庭审理后作出判决。为了稳定邱某情绪,承办法官一方面耐心细致地做邱某的工作,使其了解法庭审理流程,及时从焦虑中解脱出来;一方面主动联系邱某的近亲属,帮助筹措医疗费用,使邱某的病能尽快得以治疗。经承办法官多次上门耐心疏导,释疑解惑,邱某终于从极度愤慨的情绪中走了出来,理性的面对法庭审理。当邱某拿到支持其诉讼主张的判决书时,终于露出了久违的微笑。
通过该案的处理,我们切身体会到法官办案不是简单的一判了之,而是要从多角度、多方位着手,让老百姓打开心结,从内心深处感受到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真正内涵。本报讯:(通讯员: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