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了竣工材料却无罪 业主该找谁说理?
2015-02-05 16:48:46   中国房产网   评论:0

  记者 黄金生

  竣工材料被盗销毁,导致已经入住的业主没有办法办理产权证,开发商每天都在面临巨额的赔偿损失。更让开发商苦恼的是,竣工验收资料被盗的案件公安机关已侦破,并向大连市中山区检察院提交了“起诉意见书”,大连市中山区检察院却做了《不起诉决定》,对此,开发商向大连市检察院申诉后,法定的最长答复期限早已过了半年多,但没有任何回复。

  “我现在每过一天都是一种煎熬,业主的房子不能转让、抵押,频繁上访。而作为开发商的我们却因为竣工验收材料被盗至今未备齐,眼看着偷了我们竣工材料的人逍遥法外,老百姓的房产证办不了,还要面临上千万元的巨额经济损失”,面对记者,大连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负责人一腔愤慨和一脸愁容。

  “业主的情绪我们很理解,但我们不是不给他们办理产权证,而是因为所需要的竣工手续被人偷走了,而偷走的人已经销毁了这些材料。而恰恰是这些销毁材料的人也是提供竣工材料的施工单位。可大连市中山区检察院却不起诉。我们申诉到大连市检察院已经一年多了,申诉还是杳无音信。按照正常的法律规定,去年的7月,大连市检察院是给我答复的最后期限。过期这么久了,我们还是没等来结果,在这个讲究法治的时代”,该负责人气愤的说,“竟然出现这样的情况,我们了解掌握了一些原因,但我们不想使问题复杂扩大化,我们只想就事论事得到公平、公正的依法处理。”

  事情还要从2007年说起,据该负责人介绍,大连市中山区“锦府桃源”项目,由大连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泰公司”)进行开发,工程于2007年4月进行公开招标,大连浩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盛公司”)中标。2007年7月双方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补充协议》。

  在工程竣工后,浩盛公司法定代表人于庆良因买房问题与铭泰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戴国发生争执。案件侦破后得知,2009年浩盛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女婿、浩盛公司施工锦府桃源的项目经理王大伟及于庆良的司机王善智,潜入铭泰公司盗取了“锦府桃源”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报警立案后的2011年7月23日,王大伟被公安机关带走调查。于庆良怕事情败露,指示其女婿何远雄将“锦府桃源”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材料销毁。

  “在不知道材料是被浩盛公司盗走的情况下,我们多次请求浩盛公司协助补办材料。但经多次谈判并经多方协调,浩盛公司的法人于庆良拒不给补办竣工验收资料,更不承认资料就是他们盗取且销毁的,铭泰公司为了求浩盛公司补办资料,满足了浩盛公司提出的诸多条件的情况下,浩盛公司仍未补齐材料,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至今无法完成,导致项目下房屋无法办理产权证。业主已经多次到有关部门去上访,可是没有这些材料我们根本就无法解决房屋产权证问题。本来以为公安局破了案,只要通过司法手段就能解决这些问题,可是大连市中山区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让这件事情走进了死胡同。”铭泰公司负责人介绍说。

  铭泰公司代理人、北京市策略律师事务所主任谢会生告诉记者,就大连市中山区检察院对王大伟等人不构成犯罪不予起诉的决定以及本案漏掉了主要涉案人于庆良,正在向大连市检察院申诉,但事情过去了一年还没有答复。就是否构成犯罪问题,两次的专家研讨,国内刑法学多位权威专家均表示,王大伟等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大连市检察机关应追究相关当事人刑事责任。

  记者在谢律师提供的论证材料上看到,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认为,王大伟等人的行为,首先是有犯罪动机的,王大伟由于泄愤报复,而于庆良曾在大连晚报的采访中说“偷竣工验收资料是讨要工程款的要挟”,这都属于动机

责任编辑:lina  来自:消费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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