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中组部下发《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重新定义“裸官”概念,并首次明确5类重点岗位“裸官”需清理。近期,至少有10多个省份启动了对基层裸官数量的摸底。(7月15日《南方都市报》)
继今年广东省启动“裸官”治理专项行动后,福建省也被中央巡视组指出存在“裸官”问题。可见,“裸官”并非“广东特色”,在沿海地区和经济发达省份、尤其是一些具有漂洋过海出国谋发展的“侨乡”,“裸官”人数比例往往比较大。
另外,据新华社去年8月一项调查显示,出逃官员也逐渐呈现出级别由高向低、部门由“热”向“冷”发展的特点,而在今年广东省“裸官”清理查出的1000多名裸官中,市厅级干部9名、处级134名、科级及以下723名。可见,除了厅处级官员,基层“裸官”现象同样值得关注。
“裸官”产生的原因 ,既有某些官员信仰上的危机,也有监管机制的不健全,才给了贪官们可乘之机;既是因为手中权力过大,给他们为所欲为创造了条件,也是因为预警的不及时、处理的不严重。蓝甫、董明玉、卢万里……一个个逃亡的“裸官”,已经一再向我们证实了“裸官”的严重危害,既影响到执政根基,又在潜逃之余造成了我国财产的大量流失。
其实,中央早在2010就明确提出要对“裸官”进行管理,可当时只是说明了要进行填报申报,并未明确要对裸官采取哪些措施。今次,中央重新厘清了“裸官”概念,强化了配偶可能扮演的重要“角色”,并首次明确要对“裸官”进行清理:不得在5类重要岗位任职,已经任职的要么动员家属回国,要么调岗。
中央已经下定决心要对“裸官”进行“动刀”,我们鼓掌欢迎。可是我们更希望,这种“动刀”是持续性的、全方位的。调任岗位只是其中一步,只是预防了重要岗位上不要出现“裸官”人员,但要想从根本上彻底杜绝“裸官”现象,就必须从“裸”权、“裸”财、“裸”行三方面多管齐下,把权力关进笼子,让财产裸露在阳下光,对官员8小时之外的行迹也严厉监管。
如今,已经至少有10多个省份启动了对基层裸官数量的摸底,我们期待中央下一步的“重拳出击”,以及“组合出拳”。
作者: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