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9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组织部发出通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5月27日 新华网)
党员干部到企业兼职的危害不需要再一一列举,大家都早已十分清楚。本次共清理出在企业兼职党员领导干部达40700多人次,其中省部级干部229人次。数据最具说服力。可以看出,虽然中央多次明确党员领导干部不得到企业兼职取薪,但在一些地方、一些行业,禁令变成了耳边风。对这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意见》就是最好的约束。
对党员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进行清理,对于加强干部管理,规范干部行为,减少利益输,保证企业发展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推动和完善作用不可小视。但清理只是贯彻《意见》的一个开端,
清理中发现的问题虽然已逐步在整改完善,但由于多种原因,还有少数干部没有完成整改,也就是说扫尾工作还在继续。在此时更应抓住问题不松手,不整改达标坚决不予以鸣金收兵。否则那些持观望态度的人就会再次打《意见》执行力不足的漏洞,到那时再想制止,可能就会出现法不责众,就会功亏一篑。
不可否认,从《意见》的出台到贯彻落实肯定会有一个过程,肯定还有不足之处,对于这些,还需要不断总结完善并予以弥补。要真正实现党员领导干部自觉不再企业中兼职,抓实《意见》落实是关键,但继续加强宣传教育,严格把住审核关口,加大违规行为的查纠力度等都尤为重要。只有多措并举,党员领导干部无论是在位还是离退休,他心中早已筑牢了不能到企业兼职这根弦。知道了危害,明白了出台制度的苦衷,懂得了“想当官就不要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当官”。他自然就不会去,也会约束身边的人不要去。企业少了外界杂乱因素的干扰,发展时更会以企业的思维进行,这样的场景是企业所想也是我们正为之奋斗的目标。
请相信,只要所有权力都被关进了制度的笼子,且这个笼子越扎越严实,权力才会更透明、更公开。少了人为操作的空间,少了利益的纠葛,一切都才能回归公平、公正的状态。那时,制定《意见》的初衷就达到了。
作者: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