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官员严己方能正人
2014-04-16 09:46:14   中国房产网   评论:0

 

  近日,甘肃省纪委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有关精神,切实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我监督。明确要求对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各级纪委委员、纪检监察机关干部以及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省属企事业单位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查办结果要在5个工作日内上报省纪委。(人民网 4月10日)

  十八大以来,随着党中央既打苍蝇又抓老虎的反腐力度的加大,众多违规违纪的领导干部被依法追究了责任,反腐工作也取得了良好成效。这些成效的取得除了是在我们党和政府正确领导下的结果,值得一提的是,我们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反腐倡廉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秉公执纪,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所做出的重要贡献。

  然而,不论是之前北京市纪委通报了6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的案件,还是作为曾长期在中纪委任职的山西省委原副书记金道铭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都深深的触痛了民众的心。可想而知,纪检监察干部在一般人的心目中,就是正气、正直、正义、公平的象征。然而,当纪检监察干部们不打击贪官污吏,反而带头搞腐败、干违法违纪的勾当的时候,其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将具有明显的“放大效应”。

  殊不知,身为纪检监察干部的他们有着特殊的使命和要求,他们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他们自身品行的好与坏,廉与否,不仅仅影响的是自身的声誉,更直接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影响了社会是稳定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有力执行。所以,当民众原本信任的纪检监察干部也“蜕变”成为了腐败分子,其造成的社会影响必定会比一般腐败官员还要恶劣,也必然对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公信力造成极大损害。

  最后,在笔者看来,正所谓,“打铁还须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监督和教育党员干部的干部,“己不正焉能正人”。只有给纪检监察干部带头从严落实八项规定以及中央相关精神,才能促使他们在办案或其它工作中正气凛然地秉公执法,防止陷入腐败的泥潭,成为“灯下黑”,从而确保反腐倡廉工作取得长远成效。(方飞君)

责任编辑:lipeisheng  来自:中国房产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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