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太因诈骗坐过两次牢,出狱后不思悔改,奔走各地诈人钱财。经福建省长汀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洪庆媛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9万元。
65岁的洪庆媛是贵州省贵阳市人。她曾先后于2004年2月、2010年1月因犯诈骗罪被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法院和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法院判刑四年零六个月、三年零六个月。可她出狱后,仍不思悔改重操旧业,与同伙(另案处理)分别扮作“买家”与“医院工作人员”,谎称可以低价买入抗癌药品再高价售出,引诱他人“投资”。
她先联合3个老乡,于2013年3月26日来到重庆市涪陵区,骗取某招待所负责人李某出资4万元;同年5月31日,她故伎重演,与另外3个同伙来到长汀县大同镇南里村,骗取村民罗某出资13万元。同年7月20日,洪庆媛在贵阳家中落网。
(罗礼发 刘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