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制法规的健全和完善,社会公平与和谐之风气得到有效的改良。但是,即便是在国家三令五申严禁暴力执法、提倡公开公正的办理公民事务的前提下,2010年5月老边区国土局竟然在与营口市球迷服装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胡绪明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将营口市球迷服装有限公司所拥有的土地非法转让给天赋房地产开发商,并签定了土地出让合同。同时营口市人民政府动迁安置办公室仍然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于2010年12月11日做出了 【2010】122号《房屋搬迁行政裁决书》。
一、“一地两卖”为何事发四年仍无定论
记者了解到,营口老边区“一地两卖”最早可以追述到2010年4月25日——营口市国土资源局老边分局在球迷服装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胡绪明不知情以及公司土地证没有依法撤销的情况下于“营口日报”招标拍卖营口市球迷服装有限公司所拥有的土地。而后的四年中,此案件便开始了慢慢的信访之路。
二、强拆、伪证、删档案,严重渎职
作为地方人民的衣食父母,营口市老边区政府不仅没有站在受害者营口市球迷服装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胡绪明先生这一方,反而为了尽早摆脱官司纠纷而进行了强拆、制造伪证、删除档案等一系列违法行为。
2013年4月25日建筑商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商),在商住区建设施工中受政府指使进行强拆,使得营口市球迷服装有限公司厂区围墙、收发室、部分厂房及诸多设施物资财产全部销毁。同年,老边区政府为了让案件审理有利于自己一方,突击为开发商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全套土地档案明显多处存疑,并销毁营口市球迷服装有限公司的土地档案,所幸胡绪明手中仍保留了土地档案的原始文件。
可以说在这场“一地两卖”的纠纷中,营口市地方政府与开发商并没有与球迷服装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胡绪明进行良好的沟通,关于此纠纷仍在调解中。社会的进步并非一朝一夕,但是我们仍然寄托希望于崇高的法律,当法律捍卫公民应有的权利,给予公民合法的权益,人民更会拥护和认同体制之本身。我们也希望法律的公正能够还民众一个合理的说法,终结暴力执法践踏我们神圣的祖国和公民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