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县检察院成功监督一名假释罪犯执行财产刑
2014-07-25 18:13:09   中国房产网   评论:0

  近日,隆昌县检察院通过财产刑执行监督,成功监督一名假释罪犯财产刑执行工作。2008年,曾焕章因贪污受贿被隆昌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7万元。判决生效后,曾焕章仅缴纳了2万元,还有5万元未予缴纳。2012年10月,曾焕章假释出狱,在隆昌县金鹅镇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隆昌县检察院监所部门在今年开展的减、假、暂专项清理检察活动中发现此情况,遂向县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并对曾焕章进行教育,向其讲明利害关系,宣传相关政策。目前,曾焕章已将未予缴纳的财产刑5万元人民币全部进行了缴纳。(朱劲)

责任编辑:bjhtren  来自:中国房产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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