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委员”不是腐败官员“护身符”(新京报网4月14日电)
自十八大新一届领导人上任以来,困扰几届领导人的“中国式腐败”被推到了“风尖浪口”上,党中央以雷霆一击之势揭开了中国官场“不能说的秘密”。“苍蝇”“老虎”一起打,还要打“大老虎、老老虎”,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从严管理干部,让领导干部正确认识自己,敬畏法纪、敬畏组织、敬畏群众,见得阳光的行政才能被群众所认可。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把“他律”转变为“自律”这是反腐工程又一革新。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反腐败斗争必须在法律的框架中进行,离开系统完备的法律制度,反腐败行之不远。反腐败国家立法是依法反腐、推动国家反腐败法治化的前提和基础。
好的制度可以让坏人变好,坏的制度可以让好人变坏。法律的作用不仅在于惩罚犯罪,更在于预防犯罪,健全完善法律制度可以让官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愿腐。
只有将反腐败纳入法治轨道,用制度的力量来惩贪遏腐,才会给人民群众带来持久信心,才会使中国的反腐败更加科学有效。(迷途书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