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戒屡吸,法官释法解除婚姻
2014-05-29 17:40:36   中国房产网   评论:0

  近日,永善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长途跋涉,在云南省第五强制隔离戒毒所开庭,解除了一吸毒人员孙某的的婚姻关系。

  1996年原告谢某与当时在昭通磷肥厂工作的被告孙某相识自由恋爱;两年后,水到渠成,双方到永善县原景新镇人民政府民政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组成家庭共同生活,婚后,孙某在昭通磷肥厂上班,谢某做一点小生意,小日子过得有滋有味;2000年1月7日生育一女,取名孙淇。天有不测风云,2001年,孙某从昭通磷肥厂下岗,2002年流入社会的孙某便开始吸毒,因吸毒成瘾,先后多次被送到省、市、县戒毒所戒毒,但屡戒屡吸,2013年8月17日,又因吸毒被永善县公安局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二年。其妻谢某于是向永善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孙某离婚。

  2014年5月22日,民一庭法官在五所会见室开庭审理,在法庭上,孙某悔愧交加,表示一定要改掉吸毒恶习,重新做人,请求给他最后一个机会,然而,谢某对他已彻底失去信心,表示坚决离婚,法官做和好工作无效,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法律,指出本案的过错方是孙某,依法应解除婚姻关系,孙某理解了法律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行为给家庭成员造成的伤害,同意离婚。

  群众利益无小事,民一庭法官的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活动中,不辞辛劳,长途跋涉,到监所开庭,通过充分释明法律,有力的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收到了很好的办案效果。(通讯员:金泰祥)

责任编辑:bjhtren  来自:中国房产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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