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龙岩4月3日电 (陈立烽 罗海锋 赖美恋)把钱借给“老实人”就万无一失吗?有时就是这种“假象”让人防不胜防。日前,福建连城县的林某就被一名看似憨厚老实的老汉所蒙蔽,被其骗走了120万元。
据福建连城县人民法院3日透露,一审判决被告人柯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6万元;对被告人柯某违法所得人民币117万元,予以继续追缴,用于返还被害人林某。
福建莆田人柯某,50出头,平常给人一副憨厚老实的印象。2013年始,柯某长期沉迷于网络六合彩赌博,将积蓄挥霍后,见林某日常出手阔绰,遂产生从林某处骗钱的想法。
柯某对林某谎称认识中铁十六局设于莒溪镇的第四项目部经理李某,且李某叫其采购工程物资等事实,以此骗取林某的信任。
柯某在向林某许诺按月利率2%计算利息后,先后以项目部安排其采购铁锹、雨鞋、手套、通风管、购买发票等物品为由,谎称因垫付采购款需要资金周转而向林某借钱。
2013年3月2日前,林某先后以二次银行转账及一些现金支付的方式共交付人民币30万元给柯某,柯某于2013年3月2日出具一份借条给林某收执。林某先后六次将人民币共计90万元转入柯某的账户。
柯某骗取林某上述款项120万元后,陆续将其中的人民币15万元用于还债,将其中的人民币35万元以他人的名义在贵州省遵义市清镇市购买商品房一套,将其中的人民币3万元作为利息支付给林某,将其余款项用于六合彩赌博及日常挥霍。
之后,柯某因害怕林某发现真相后会报警,便更换手机号码,逃窜至莆田、云南、贵州等地躲避。
2013年10月9日,柯某在遵义县贵遵高速公路马家湾服务区被清镇市公安局民警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人民币117万元(120万元扣除利息3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柯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完)